[试题与真题] 我写的卷笔刀答案

2007-5-13 19:00
853411
本来是回复原文的,但已过回复期。已写出来了,还是发了吧。
只有两项权利项,大家看看有什么不妥?

1.  一种卷笔刀,以现行卷笔刀为本体,其特征在于,在本体上装配有一个存储笔屑的壳体,该壳体可以开启和封闭。
2.   根据权利要求1的卷笔刀,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外壳用透明材料做成。

自我评析:
1、用“现行卷笔刀”代替详细描述,简单明确且不留漏洞。
2、“该壳体可以开启和封闭”涵盖了“排削装置,可开启和封闭的孔,可以从本体上折下和装上,螺纹连接,外壳扣装在本体上 ”。
3、将“透明材料”做为从属权利项,因其明显的技术进步是可以看见壳内。将“透明塑料”改为“透明材料”,加宽了保护范围。
4、取消了“上方”、“外壳”等不准确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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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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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qwq99  注册会员 | 2007-5-16 14:49:39

Re:我写的卷笔刀答案

原题一般答案如下:
1.一种削铅笔的卷笔刀,在其本体上有一个与铅笔相匹配的锥孔,锥孔上有排笔屑的槽,本体上还有一条与锥孔相通的缝,刀片安装在该缝中,其特征是在所述的本体上还有一个存笔屑的外壳。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卷笔刀,其特征在于:所述存笔屑的外壳上装有排屑装置。
3.按照权利要求2所述的卷笔刀,其特征在于:所述排屑装置可以是能开启和封闭的孔。
4.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卷笔刀,其特征在于:所述存笔屑的外壳与本体可折下和装上。
5.按照权利要求4所述的卷笔刀,其特征在于:所述存笔屑的外壳与本体通过螺纹连接。
6.按照权利要求4所述的卷笔刀,其特征在于:所述存笔屑的外壳与本体可以扣装在一起。
7.按照权利要求1至6任一项所述的卷笔刀,其特征在于:所述存笔屑的外壳可以用塑料制成。
8.按照权利要求7所述的卷笔刀,其特征在于:所述存笔屑的塑料外壳是透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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啸聚山林   | 2007-5-16 18:15:3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ccqwq99  注册会员 | 2007-5-16 18:48:28

Re:我写的卷笔刀答案

啸聚山林 wrote:
建议好好看看吴官乐老师的那本撰写书吧,描述非常不清楚,
要是我徒弟拿这种权利要求让我审核,非挨骂不可
骂的好!

用“现行卷笔刀”代替详细描述,这样肯定不行。
但其它的我就不明白了,还请明明白白的骂,谢谢了。
too_late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7-5-16 19:06:33

Re:我写的卷笔刀答案

我同意3楼的观点,但是楼主非要问明白,就多嘴2句,说的不对的,请高手指教。

1.“在本体上装配有一个存储笔屑的壳体”,纯粹功能性描述。功能性的描述不是一定不可以用,但是有前提条件的。
另外,“壳体可以开启和封闭”,这个我没看原始文件,但是从你提供的标准答案看,“能开启和封闭的孔”,可见能开启和封闭的不是壳体,这个是技术的错误就更不应该了。

2. 楼主自己好像很得意权利要求2,但是你用“材料”,太宽了,比如金属、陶瓷,说明书中有这些公开让你可以进行这样的概括了吗?审查员那儿肯定不行。

3.权利要求写的这样差,而且项数少,万一驳回(不太可能授权然后被提无效),修改的空间很小。吴老经常强调的要“步步为营”。比如权利要求2,就算你这样写,也应该再加一个从属,进一步保护“塑料”,才可以“步步为营”。

刚刚又看了一遍标准答案,它的范围,是先保护塑料,再进一步请求保护透明的塑料。

看来你在理解技术方案和撰写的技巧两个方面都有提高的空间。

不过楼主这样写,看来是新手,可以谅解。
但是楼主自己也要多看书。
ccqwq99  注册会员 | 2007-5-17 14:15:41

Re:我写的卷笔刀答案

好,有收获。确如楼上所说,是新手,受益非浅。
看来理解的重点是独权和从权的关系,具体和一般的关系。
不过,楼上的观点仍然值得商榷。
首先说明一点,二楼的答案不一定是标准答案,只是多数答案,我并没有看到标准答案。
一、从题意上看,该方案是可排屑的,并不是一次性或其它。所以将“该壳体可以开启和封闭”写进独权更合适。
二、从从属权利项看,“该壳体可以开启和封闭”这样的上位概念是恰当的。一般答案中的2~6都是进一步限定的开启和封闭具体方式。
三、不要惧怕上位。一项专利首先应该争取最大的保护范围,然后才是步步为营。我认为“在本体上装配有一个存储笔屑的壳体”,上位的还不够。该发明的本意,是解决笔屑污染的问题。将笔屑临时存储到一个容器-外壳,然后排放到该去的地方。注意这里的壳是硬的,是有固定形状的。如果有人用了没有固定形状的,软的容器来临时存储笔屑,比如是袋类,就绕过了该专利。
不一定正确,欢迎批评。
too_late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7-5-17 19:32:31

Re:我写的卷笔刀答案

如果楼主这么多争论是为了维护自己第一帖的那个撰写的话,我想说,你撰写的不好,争论的水平也不高,根本没有领会我们在说什么...

还是听听啸聚山林的建议吧
ccqwq99  注册会员 | 2007-5-17 23:14:58

Re:我写的卷笔刀答案

换个方式与各位讨论,向各位学习。
1. 一种卷笔刀,在其本体上有一个与铅笔相匹配的锥孔,锥孔上有排笔屑的槽,本体上还有一条与锥孔相通的缝,刀片安装在该缝中,其特征在于,在本体上装配有一个存储笔屑的壳体,该壳体与本体相对的一面是活动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卷笔刀,其特征在于,活动面通过合页与固定面铰接。
3、 根据权利要求2的卷笔刀,其特征在于,合页处装有弹簧。

问明书中包括:...弹簧使活动面处于常闭状态,搬动活动面可打开排屑...。

该申请在后,能被在先的(标准答案)无效掉吗?如果不能,就说明标准答案写的不好!
啸聚山林   | 2007-5-18 00:03:0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tina2  新手上路 | 2007-5-18 03:33:21

Re:我写的卷笔刀答案

关于上面有人说 \"在本体上装配有一个存储笔屑的壳体\"属于纯粹功能限定, 应该不是说属于纯功能限定吧.  这里的功能特征(存储笔屑)应该是允许.

作为新手,个人认为楼主关于权利要求2的考虑还是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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