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需求发布] 头疼的创造性 判断 高手进

2011-8-11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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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雪  版主 | 2011-10-11 01:42:40

Re:头疼的创造性 判断 高手进

楼主看到你的邮件了,不用那么客气。

把你的手机号码发送到我邮箱,我有疑问要电话给你。
审查员并没有提出创造性问题,而是你撰写不清楚啊。

而且你的问题不仅仅是在这,因为你同时申请了实用新型,而且实用新型你又主动修改了,你把电话给我,我电话跟你说,免得可以授权的专利被你改来改去反而无法授权或者保护范围更小了。

不要在这里讨论了,你要解决的不是创造性问题,哎。。。浪费几位代理人的精力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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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qinggao1980  注册会员 | 2011-10-14 22:56:09

Re:头疼的创造性 判断 高手进

实用新型没有做主动修改啊,而且已经提出放弃了。
发明一审通知是没有提出日本的对比文件,那可能是他没有检索到。
但我还是希望能针对日本的这个对比文件做主动修改,以获得更稳定的权利
毕竟这是最后作主动修改的机会

耽误了大家的时间,很不好意思,
希望大家也通过这个案例对创造性加深了一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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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哈二将  注册会员 | 2011-10-15 16:43:24

Re:头疼的创造性 判断 高手进

楼主很强大  设计鞋子很好看   视频也很给力啊  
关于创造性不要总盯着日本的专利   其他文献找找    确实创造性比较低   你那种设计一些凉拖都有    为什么不申请个实用呢
竹雪  版主 | 2011-10-31 20:29:39

Re:头疼的创造性 判断 高手进

银装雪狐 wrote:
1、如果所述内容确实,且答复方法正确,本案获得授权没有任何问题
2、关于原来本案采用开放式写法的问题,我认为,没有必要修改为封闭式写法,仅依据说明书或从属项,增加必要特征,鞋帮,及鞋帮与弧形结构的配合关系,即可解决问题。所述将开放式写法改为封闭式写法,史书没有必要,不是问题的根本,且,如果对权利的写法不熟悉时,很容易出现修改超范围的情况,一旦如此,就比较麻烦了。

2、在没有细致检索的情况下,将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写的过宽,是正常现象。因此,好的权利要求一定是建立在好的检索基础上的,只有进行了查新检索,才能将权利要求写到相对合适的保护范围上,即使检索不到最接近的技术,也可以借此,将从属项的设置密度(切层)设置到合理的位置。如果没有检索,权利要求的从属项设置不合理,会导致权利要求修改时,一退千里,保护范围过小,这是十分可惜的,在中国专利文件中,这种现象十分常见。

我看了所有材料,也了解了发明人的意图,前辈您的这种方式最好!

PS:从回答内容来看,我想一定是我前辈!:-)

我开始还以为只是授权,是以为是缺乏创造性问题。
跟发明人沟通过程中,才明白意图,我也考虑以后授权后被无效和侵权情况,可原权利要求写得比较差,所以我问过发明人是否在实质审查通知书的三个月内,可已过了主动修改的期限,所以没办法主动修改。但发明人打了电话问审查员核实情况说可以进行修改递交上去再说。

也建议发明人,经过检索而且觉得确实很好的技术方案还是最好委托专业的专利代理人。

发明人还申请了PCT,我告知了进入一些国家授权前相应的成本,而且中国就是个制造工厂,申请国外必要性不大,而且权利稳定性也难以保证,就个人发明人而言,建议放弃。

而且我建议发明人最好考虑维权成本,所以最好是这个专利卖个鞋厂或者自己生产用低成本取胜,把专利当作宣传卖点。

PS: 我的助人为乐只是针对没有委托代理人,专利权人为发明人个人的情况。免得同行误解
liuqinggao1980  注册会员 | 2011-11-7 23:58:21

Re:头疼的创造性 判断 高手进

在此再次感谢竹雪的热情解答。

当初也花费3500请了中科的一位代理人,年龄很大的一个。
感觉有点不负责。
一开始给我写的是:一种方便穿鞋的支撑件!!!!!!!
我就后悔了
哎,其他后面的一些事情就不说了

找一个好的代理人不容易,尤其是不了解这行的发明人
竹雪  版主 | 2011-11-8 20:41:46

Re:头疼的创造性 判断 高手进

说实话,我觉得你的主题名称是不准确的,如果带有这种支撑件是发明点,那你的主题名称就写错了,把发明点包含了进去。

其实主题名称直接写:“一种方便穿脱的鞋子”或者干脆“一种鞋子”就OK了。

如果是你所说的这样,北京中科的代理人,应该不会犯你认为的这种低级错误。
我估计他应该想写成几个独立权利要求。

一种方便穿脱鞋的支撑件,其特征在于。。。。。

一种带有如权利要求1-5所述支撑件的鞋。。。。
或者是写成  一种方便穿脱的鞋,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说明支撑件的特征和关系特征之类的技术特征。。。)。

如果是这样子,是没有错的,甚至说写得应该很到位的。

假设都有创造性,那么生产这种支撑件的厂家也是侵权的,而后生产如你所说的这种鞋子的厂家也是侵权的。

如果你只写了鞋子的,那么生产这种支撑件的厂家是不侵权的。
liuqinggao1980  注册会员 | 2011-11-9 00:21:48

Re:头疼的创造性 判断 高手进

看来竹雪妹妹很护代理人哦。行,那我不说代理人的不是了。

竹雪经过仔细研究,觉得我这个独立权相对日本的文件无法获得很稳定的地位。

银装雪狐 wrote:
1、如果所述内容确实,且答复方法正确,本案获得授权没有任何问题
2、关于原来本案采用开放式写法的问题,我认为,没有必要修改为封闭式写法,仅依据说明书或从属项,增加必要特征,鞋帮,及鞋帮与弧形结构的配合关系,即可解决问题。

我很好奇   银装雪狐  的说法,真的那么简单吗?

因为离一审提交答复的期限还有一个多月,暂时还没提交答复
竹雪  版主 | 2011-11-9 20:49:06

Re:头疼的创造性 判断 高手进

liuqinggao1980 wrote:
看来竹雪妹妹很护代理人哦。行,那我不说代理人的不是了。

竹雪经过仔细研究,觉得我这个独立权相对日本的文件无法获得很稳定的地位。

银装雪狐 wrote:
1、如果所述内容确实,且答复方法正确,本案获得授权没有任何问题
2、关于原来本案采用开放式写法的问题,我认为,没有必要修改为封闭式写法,仅依据说明书或从属项,增加必要特征,鞋帮,及鞋帮与弧形结构的配合关系,即可解决问题。

我很好奇   银装雪狐  的说法,真的那么简单吗?

因为离一审提交答复的期限还有一个多月,暂时还没提交答复

哎…外行和内行沟通起来还真是困难。O(∩_∩)O~
不是为代理人说话,是因为当初以为在主动修改的期限内,我都想帮你那么修改的。就同我上贴所说的情况修改。

其次,LZ大哥,你首先理解错了银装雪狐的意思了,也理解错我的意思了。

我很赞同银装雪狐的意见,但你原来的从属项都是一些没有意义的技术特征。

因为一般情况下,过了主动修改期限是针对审查员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不可以增加权利要求的,也不能重新概括权利要求等。

所以,我第一次给你的文本是针对审查员指出的缺陷进行的修改。

但后来你电话说审查员说你可以主动进行修改,所以我就根据文件进行了修改。但考虑到并不在主动修改期限内,所以对权1进行了小修改,而后增加了从属权利要求,从说明书有效果描述的技术特征引入,而且也跟你的发明点相关。

我还让你核实一下审查员说的可以主动修改,是否同意增加权利要求,你的回答是审查员说让你交上去看过后再说,也即第二次给你的文本。

我也告知你,我说如果递交上去审查员不接受这种改法,你就直接拿第一次我给的文本递交,反正也不损失什么,肯定有第二次审查意见通知书。

至于权利的稳定性,除非很明显的没有创造性或者确实创新性很强,一般代理人或者说相关人都不会给出绝对意见。对于权利的不稳定性,是因为你申请了PCT,想在国外申请,所以我建议你考虑成本和稳定性,建议放弃。

所以我不会跟你说相对于日本文件稳定性很差,除非把握很足,我一般不会给出这种结论的,因为创造性的东西争议很大,站在的角度不同,结论就会不一样。

就同如果别人无效我们的专利一样,人家结合对比文件说明我的专利无创造性我是想方设法都要说明有创造性的。但在申请过程中应该考虑对比文件,让保护范围合理,以不会让无效过程中那么被动。也是从属权利要求起到的作用。

可是你的原始文本是权利要求1一旦无效,从属全部是没有意义的,我该怎么评价这件专利的稳定性呢?唉。。。。

此外,你后来跟我争论的开放式和封闭式问题,我再次跟你解释。

机械领域一般不会有开放式或者封闭式的说法,但如果你的是省略要素的发明就得写成封闭式。而且如果是省略要素的发明,人家的技术特征增加了,侵权风险就很小。

所以,你的专利改成封闭式是没有意义的。

本是没时间跟你写那么多的,本周我也要做一个无效分析。但看到了就利用午休回一帖吧。
liuqinggao1980  注册会员 | 2011-11-10 00:39:44

Re:头疼的创造性 判断 高手进

竹雪辛苦了,突然想到一种表达感谢的办法,所以刚刚赞助下博派,聊表心意。希望斑竹尽快给加积分

其实问题只有一个:如果一个专利吧在先专利的权利包括进来了,是不是必然会被无效???
我这个独权,采用开放式写法,肯定是把日本的文件圈进来了。

如果不会被无效,那是为什么?
如果会被无效,那必须改成封闭式,那怕范围小点也没办法。

[1]  一种具有支撑件的鞋,其特征在于,包括鞋帮、鞋底和支撑件,所述支撑件环绕附于鞋后帮,所述支撑件底部左右两端可转动的连接在所述鞋帮两侧底部或所述鞋底,所述支撑件顶部与鞋后帮上部连接,所述支撑件顶部下边缘与鞋底有一距离,所述支撑件在鞋底上的投影呈U形。
竹雪  版主 | 2011-11-10 18:40:51

Re:头疼的创造性 判断 高手进

liuqinggao1980 wrote:
竹雪辛苦了,突然想到一种表达感谢的办法,所以刚刚赞助下博派,聊表心意。希望斑竹尽快给加积分

其实问题只有一个:如果一个专利吧在先专利的权利包括进来了,是不是必然会被无效???
我这个独权,采用开放式写法,肯定是把日本的文件圈进来了。

如果不会被无效,那是为什么?
如果会被无效,那必须改成封闭式,那怕范围小点也没办法。

[1]  一种具有支撑件的鞋,其特征在于,包括鞋帮、鞋底和支撑件,所述支撑件环绕附于鞋后帮,所述支撑件底部左右两端可转动的连接在所述鞋帮两侧底部或所述鞋底,所述支撑件顶部与鞋后帮上部连接,所述支撑件顶部下边缘与鞋底有一距离,所述支撑件在鞋底上的投影呈U形。

你的问题: 其实问题只有一个:如果一个专利吧在先专利的权利包括进来了,是不是必然会被无效???

我的回答:不会!

PS :赚钱角度说,代理人估计最不乐意写您这种案件,沟通耗精力太多,代理人估计都没时间跟你来回讲清楚的,哎。
但从推动专利事业来说,我是很乐意做这些工作的。
所以你不用放心上。
论坛是站长谈杰提供的平台,我只是有时间时就做一些我认为有意义的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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