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uqinggao1980 wrote:
银装雪狐
修改一下权利,使权利要求中增加些必要技术特征,就可以获得授权了。
马龙
因为写的时候并不知道属于省略发明,对优点的描述也不会有针对性, 审查的时候就会发现很难说服审查员。
谢谢,之前的原文件,采用开放式写法,范围较大,把日本的对比文件也包括了,所以现在想在修改时,改成封闭式写法。
请问大家有什么意见或建议?
没错!!可以试着改为封闭写法,而且论述缺少要素,达到了更好的效果,,并不一定需要在说明书里有记载,关键是根据原理论述解决的技术问题,再论述达到了相应的效果。
还有结合银装雪狐 网友的意见,说明那个U型起到的效果跟对比文件里U型起到的作用不一样。
授权几率还是很大的。
我就接触了类似的专利,审查员接受了这个意见。
如果是发明人,可以发整个案件给我,我可以给你参考答复,但我看不懂日文。
也不能保证答复一定成功。而且只有周末有空,因为下班后要陪孩子。时间来得及么?
当然为解除你的疑惑,我肯定是不收费的,不要以为代理人都是唯利是图的,助人为乐的代理人也不少。
我的邮箱:guof99@sohu.com 发了后这里留言,我就知道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