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代理 wrote:
代理人也不去深究?这貌似有点不负责任哈。
虽然代理人是乙方,不能越俎代庖,替申请人决定申请文件怎么写,但是,作为专业服务人员,为客户提供恰当的建议是其工作的本分。
我指导我们公司代理人写专利的时候,都是让发两次 专利申请驳回风险提示函,一次是在撰写中,一次是在递交前。专利申请驳回风险提示函中,代理人需要把对当前文本所能预见的所有可能会导致驳回的情况都列清楚,并提供降低风险的方法供申请人参考。 您这种服务态度和做法(应该是职业操守)应该是深受客户认可的,呵呵
不过工作中也会有很多问题,比如有些代理辛辛苦苦为我们检索了,结果该专利不具备专利性,他们也就白忙了……白忙了小事还丢了一个案子。呵呵
也有一些代理对我们行业不了解的,一检索就吓一跳,好像什么都已经申请了专利(因为国内行业技术水平有限,所以大的发明创造都很少,都是一些小的改进)
还有一个代理人把检索的对比文献发过来,搞得工程师和领导都不高兴,因为在我们看来这根本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产品(对比文件是加热蒸发的产品、我们要申请的是常温挥发的产品,只是配方结构很接近,其实关键物质的性质差异巨大),我倒是觉得这也是难免的,毕竟代理人并不从事这行业,理解是有限的,可领导不高兴非要换人(认为经验不足,难以胜任),我也是没办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