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与心情] 关于卷三第一题的创造性

2010-11-9 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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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实务考题,对于有实务经验的人来说,应该是种优势。尤其是经历过多次OA的人,对于新创性的理解,我想要更加透彻一点。比如论坛里的加帽派,我想多数是已经撰写过不少案件的人士了吧。

        但是,实际操作的经验,对于考试而言,总归还是有区别的。

        第一,我想肯定有人经历过这样的OA:明明是不一样的东西,但是因为在写权利要求时使用的文字表述关系,使得审查员在其审查意见的叙述中,变成了与对比文件相同或相似的东西,尤其是当涉及一些区别点需要通过原理或方式来阐述,而权利要求尽记载结构的情况下,如果不去修改权利要求而直接阐述原理,很容易被驳回。因而考试的时候,虽然大家知道提案中将物料粉碎和溶解的技术方案与附件2和附加3是两种东西,但是仅描述“引流罩+孔”,很容易在答创造性的时候遇到瓶颈。基于这种考虑,适当的添加技术特征,使得光看结构就能区别于附件2和附件3,且能带来有益的技术效果,我想这是加帽派最大的考量吧。

        第二,但是正如我上面所说,这毕竟不是实际操作,你在已经知道有可能对于你表述创造性不利的情况下,去做撰写,那么对于两种不同事物,最大的范围应该是表述出到底不同在什么地方,而不是通过添加新的技术方案来进行区别限定吧。

        所以我认为,第一题考查的难点在于,如何描述出技术方案的不同点,并且这种描述能够从“说明书”中找到支持,这应该是出卷人的本意吧。

        那么申请中,究竟什么是“引流罩+孔”与现有技术的区别呢?我想从给出的说明中应该还是能找到启示的,具体在发明人指出的两个技术效果来,第一,解决了易清洗的问题,是什么导致了易清洗?上下开口中空筒状的引流罩。第二解决了物料和水的大区域溶解问题,怎么做的,下开口,上设引流孔,使物料和水在杯体和引流罩内形成大循环。

        到这里,肯定有人要说附件3不也是利用“引流罩+孔”形成大循环吗?OK,附件3实现大循环的方式是什么?水从上下孔进入从底部出去,而本申请怎么弄的,从底部吸入,从引流孔射出,这两者仅从外在看就有区别,如果要分析内在到底有没有区别,就要牵扯到技术层面的问题,我想作为考试,没有必要分析的这么透彻吧?如果硬要有人说这点的创造性不大,因为仅仅是循环的方向不一样而已,那好,我想从上到下的循环适合粘稠度大的混合物的搅拌,因为颗粒上浮下沉效应不那么明显,所以这种方式是可行的。但是对于豆浆来说,从上到下的循环可能吗?试想一下那些豆子的渣总归是沉在底部的吧,因而为了使得更快的溶解,将它们从底部利用负压吸上来从上面喷到液体里然后实现溶解是不是更有效?但是作为考试,我想没有必要想的那么多吧。

          总而言之,这种工作方式的不同,解决技术问题的不同,实现技术效果的不同,都可以从“罩+孔\"的结构中得出,因而,对于结构的限定,“罩+孔\"足亦,不足的是,需要进一步把发明的豆浆机工作方式也限定进去,以使其跟附件3有所区别。

         以上,仅个人意见,欢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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