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hehe222朋友 :您好!
冒昧地发表点企图让您不会再“感觉好无奈”的看法:
1.专利只是一味药,且在对症情况下才有效。它既不是包医百病的神药,更不是某些人没有说出口的大力丸。
2.有效实施仅仅只是一个方面,“专利”的作用是多方面。
3.专利法是私法,专利权是私权。“用法”者只要操作合法(如果是代理人的话,还包括不欺骗委托人),能够达到申请专利之目的,至少对申请人来讲,就不是什么垃圾。
简言之,万一不知上述几点,且过分相信对专利的片面且过度的宣传,就容易在看到不好报道之后“感觉好无奈”。
涉及所谓“垃圾专利”的更详细议论,请见《“垃圾专利”与质量合格的申请文件》(http://www.dgrpa.cn/j3-32ljzlyzlhgdsqwj.html)和《“垃圾专利”危害原因之我见》(http://www.dgrpa.cn/j3-33ljzlwhyyzwj.html)。
如果您有时间,请先用相信的心态阅读;之后,请一定用不迷信、甚至怀疑的心态思考。
礼
《别样草根专利代理》网(http://www.dgrpa.cn/)站长:袁庆民
2011年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