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流程] 求教一问题,请问这种修改是否超范围?

2010-9-8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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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cjcat  注册会员 | 2010-9-9 01:11:08

Re:求教一问题,请问这种修改是否超范围?

hearmycall wrote:
这个问题我刚刚在思博上也刚刚问过,还没得到答案,前面有同志提到如果说明书中有提到就不超,可是说明书的文字往往与权利要求书是对应的,只不过稍有改动,我不太明白,说明书是否清楚的提到了那种合并后的技术方案,比如,说明书是这样写的:
一种A。
作为A的一种改进,还包括B。
作为A的一种改进,还包括C。
作为A的一种改进,还包括D。
作为A的一种改进,还包括B、C、D。
这种情况,说明书中似乎没有记载A+B+C这个方案,此时,还可以修改权利要求书要求保护A+B+C吗?借帖提问,盼高手解答。

就目前这个写法来看,不可以,因为前面有明确的“作为A的一种改进”,建议以后写成作为本发明所述的技术方案的改进,还可以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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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rmycall  注册会员 | 2010-9-9 01:19:15

Re:求教一问题,请问这种修改是否超范围?

zcjcat wrote:
就目前这个写法来看,不可以,因为前面有明确的“作为A的一种改进”,建议以后写成作为本发明所述的技术方案的改进,还可以包括……
不好意思,上面提问时写错了,其实我通常是写成作为本发明的一种改进或者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改进的,依你的意思,就是说此处的“本发明”,“本实用新型”代表了前述所有提到过的技术方案了?如果这样理解,确实在A+B的说明后写上作为本发明的一种改进,还包括C确实提到了A+B+C这种方案了,不过这样和权利要求书还对应吗?呃,其实我已经倾向于不超范围了,只是还有小小疑问,谢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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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cjcat  注册会员 | 2010-9-9 01:37:56

Re:求教一问题,请问这种修改是否超范围?

hearmycall wrote:
不好意思,上面提问时写错了,其实我通常是写成作为本发明的一种改进或者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改进的,依你的意思,就是说此处的“本发明”,“本实用新型”代表了前述所有提到过的技术方案了?如果这样理解,确实在A+B的说明后写上作为本发明的一种改进,还包括C确实提到了A+B+C这种方案了,不过这样和权利要求书还对应吗?呃,其实我已经倾向于不超范围了,只是还有小小疑问,谢谢回答。

对,如果是本发明还可以包括,就认为是所有提到过的,不仅仅是前述,而是所有,这种撰写方式是比较牛逼的,至少我是这么理解的,审查员啥态度不是很清楚,偶也只是个新人。

和权利要求书对应,直白的说,就是独权在说明书的发明内容部分贴过一遍,其他内容,不用和权利要求书完全一致。
一龙一蛇  注册会员 | 2010-9-9 07:35:03

Re:求教一问题,请问这种修改是否超范围?

其实对于这个问题来说,最关键在于,我认为修改后的技术方案即要在原说明书中记载还要在原权利要求书中记载,不过我后来仔细一想,指南说的是修改后的技术方案在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同时都出现过就应该允许,并没有说只在说明书中出现该技术方案是否该允许的问题,也就是说对于这种修改是允许,还是没有指南的支持!
关于5.2.2.1中的(1)情况我也分析了,上面说的情况也是末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同时记载的范围,还是没有分析该技术方案只记载在原说明书的情况。还有就是说明书记载了A.B.C三个技术特征,但并不等于就记载了A+B+C的技术方案,指南的描述都是针对方案而言的。
多谢大家的辛苦回复
asdk2  中级会员 | 2010-9-10 18:45:21

Re:求教一问题,请问这种修改是否超范围?

唉,楼主有点钻牛角尖了

指南并没有“同时”两个字

你想下,“权利要求书的范围”和“权利要求书与说明书的范围”,到底哪个大?

要是按同时理解,如果一个方案只记载在权利要求书中,没有记载在说明书中,那也不是“同时记载”,我对这个方案的修改会超范围吗?

指南的本意就是不要只拘泥于权利要求书来看超范围的问题,结果您理解的范围比权利要求书还要小~~

超范围的意思是增加了申请时未提到的新内容,已经记载在说明书中的怎么能叫新内容?呵呵,理解下“超范围”的实质含义吧

技术方案是由技术手段组成的,说明书到底是割裂地描述技术手段,还是指明了这些技术手段可以联合在一起使用(即构成技术方案),完全看撰写水平啦~~
kenchow  新手上路 | 2010-9-11 08:01:07

Re:求教一问题,请问这种修改是否超范围?

一句话,所做出的修改不能超出说明书所记载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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