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关于数值范围新颖性的疑问~

2010-7-10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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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1】
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为一种氮化硅陶瓷的生产方法,其烧成时间为1~10小时。如果对比文件公开的氮化硅陶瓷的生产方法中的烧成时间为4~12小时,由于烧成时间在4~10小时的范围内重叠,则该对比文件破坏该权利要求的新颖性。
【例2】
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为一种乙烯-丙烯共聚物,其聚合度为100~200,如果对比文件公开了聚合度为50~400的乙烯-丙烯共聚物,则该对比文件不破坏该权利要求的新颖性。
上面是审查指南中关于新颖性的例子,例1中的情况对比文献破坏申请文件的新颖性,例2对比文献不破坏申请文件的新颖性,个人觉得两种情况一样,为什么一个破坏新颖性,而一个不破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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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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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豆色拉  注册会员 | 2010-7-10 21:19:52

Re:关于数值范围新颖性的疑问~

两种情况不一样;
例1中的1~10小时和对比文件中的4~10小时有重叠部分,对比文件破坏新颖性;
例2中的100~200落入了对比文件50~400的范围,类似于下位和上位的概念,对比文件不破坏新颖性。

对此只能加强记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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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lodyyyy  新手上路 | 2010-7-15 09:50:43

Re:关于数值范围新颖性的疑问~

1中有重叠
2中没有数值范围的重叠
stone2010  新手上路 | 2010-7-15 16:57:13

Re:关于数值范围新颖性的疑问~

本申请100~200
对比文件50~400
要考虑选择发明是否有创造性,因此不能用新颖性评
修一一一  注册会员 | 2010-7-15 17:40:48

Re:关于数值范围新颖性的疑问~

对这个数值区间的问题我也有疑问。例1里的我倒可以理解,但例2里,对比文件的数值空间已经比申请文件的宽了,我认为应该是包含了申请文件的了,所以申请文件其实是没有新颖性的了,但不知道为什么反而规定这样是不破坏新颖性呢?
my43020  注册会员 | 2010-7-15 17:49:58

Re:关于数值范围新颖性的疑问~

这个其实弄明白了,专利的本质就很好理解,第一个问题的关键在于,两个申请有一部分范围是重叠的,就是说,在那一部分,别人已经有权利了,所以,只要删除那一部分,就可以获得专利权。第二问题,是在一个大的范围之内限定一个小的范围,这就是专利的本质,人们通过不断的研究,发现技术的最优解决方案。所以第二个理所当然可以获得专利权了。
duyuvenus  注册会员 | 2010-7-15 18:18:00

Re:关于数值范围新颖性的疑问~

第一条其实你已经明白了,第二条其实也很简单。
指南上讲:限定的技术特征的数值或者范围落在对比文件公开的数值范围内,并且没有共同的端点,则不破坏新颖性。
具体地:限定的技术特征范围是100-200,对比文件是50-400,其关系是50<100-200<400,表示限定的范围是在对比文件范围内的,不破坏新颖性。

   其实,你可以将限定的技术看成是对现有技术的方法上的优选,即在50-400的聚合物内,找到了100-200的聚合物,其性质优于对比文件。
老大爷  新手上路 | 2010-7-19 21:17:38

Re:关于数值范围新颖性的疑问~

第一例子告诉我们:第一个人说老虎吃兔子、小鸡、小鸭、小小鸭等十个动物(1-10)。 第二个人说老虎吃兔子和小鸡等四个动物(4-10小时),第二个告诉我们的第一个都说了,没有新意,所以没有新颖性。
第二例子告诉我们:第一个人说老虎吃兔子和小鸡(50-100),第二人说老虎吃兔子、小鸡和小鸭(50-100代表)和小小鸭(200-400这段代表),第二人有新颖性,就在小鸭和小小鸭!哈哈
joe33445  新手上路 | 2010-7-19 22:22:08

Re:关于数值范围新颖性的疑问~

和范围重叠没关系
第一个例子是因为公开了4这个点能够破坏新颖性
第二个例子,由于对比文件的50-400只是一个范围,在这个范围里每个点的地位是一样的,而本申请强调了100-200这个范围,由于在这个范围里有可能存在\"意想不到效果\",因此,这种情况认定为有新颖性和创造性.和第一个案子对比,也就是说,认定第一个案子的申请人可能意识了4这个点存在\"意料不到的技术效果\"
如果满意,希望能给长1分积分,谢谢诶
破帽遮颜  注册会员 | 2010-7-19 22:34:02

Re:关于数值范围新颖性的疑问~

my43020 wrote:
这个其实弄明白了,专利的本质就很好理解,第一个问题的关键在于,两个申请有一部分范围是重叠的,就是说,在那一部分,别人已经有权利了,所以,只要删除那一部分,就可以获得专利权。第二问题,是在一个大的范围之内限定一个小的范围,这就是专利的本质,人们通过不断的研究,发现技术的最优解决方案。所以第二个理所当然可以获得专利权了。
精辟,领教受用啦,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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