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卷三之二重陷阱版

2009-12-11 00:35
412519
zhyxin010  注册会员 | 2009-12-11 03:32:14

Re:卷三之二重陷阱版

洛飞 wrote:
  我们这个论坛,从来不缺幽默之人才。你们带来的快乐,驱驱散了心中的苦闷。

是啊,生活太需要幽默了~ 有才!
广告位说明
daodao  注册会员 | 2009-12-11 04:36:24

Re:卷三之二重陷阱版

我在考卷上写了注明:这样写最后一项权利要求纯粹是为了题意,要我是代理人绝不会写的.....
广告位说明
idnk  注册会员 | 2009-12-11 04:55:21

Re:卷三之二重陷阱版

daodao wrote:
我在考卷上写了注明:这样写最后一项权利要求纯粹是为了题意,要我是代理人绝不会写的.....
ls太牛了!
griet  注册会员 | 2009-12-11 05:15:58

Re:卷三之二重陷阱版

说是让人左右为难更合适吧
因为即使看出来了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idnk  注册会员 | 2009-12-11 05:36:23

Re:卷三之二重陷阱版

真是左右为难,非常期待到明年看看果汁局给的答案是怎样自圆其说!
ppengli  新手上路 | 2009-12-11 23:12:55

Re:卷三之二重陷阱版

今年卷三的最大陷阱是对“实用新型”提无效,因为指南明确实用新型的创造性标准低于发明,重点考察“有无启示”,无需有益效果等。
景运嘉文  版主 | 2009-12-11 23:22:25

Re:卷三之二重陷阱版

zuojiuer wrote:
1. 给个后续补充,诱惑你,看你删不删权利要求5-6
删了的话,打你左脸——我后续答复难道是凭空捏造么
不删的话,打你右脸,这样的权利要求都敢保留,不合格的代理人,扣

2. 不给对比文件1和2的公开日,看你质疑不质疑,
质疑的话,打你左脸,因为“承认试卷给出的事实”,
不质疑的话,打你右脸,答复无效第一要务就是看对比文件公开日,不合格的代理人,扣

3. 故意把颈枕附图标记印错,看你改不改
改的话,一定要说出理由,明显文字错误不超范围
不改的话,整个权利要求不清楚,自相矛盾,扣
我认为正确答法就是:
1、删除权5、6
2、质疑公开日
少用的  中级会员 | 2009-12-11 23:57:04

Re:卷三之二重陷阱版

我一看到权6就知道要挨打了

咋样都要挨打
让你不带帽子
zuojiuer wrote:
1. 给个后续补充,诱惑你,看你删不删权利要求5-6
删了的话,打你左脸——我后续答复难道是凭空捏造么
不删的话,打你右脸,这样的权利要求都敢保留,不合格的代理人,扣

2. 不给对比文件1和2的公开日,看你质疑不质疑,
质疑的话,打你左脸,因为“承认试卷给出的事实”,
不质疑的话,打你右脸,答复无效第一要务就是看对比文件公开日,不合格的代理人,扣

3. 故意把颈枕附图标记印错,看你改不改
改的话,一定要说出理由,明显文字错误不超范围
不改的话,整个权利要求不清楚,自相矛盾,扣
杏蘅两千零八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9-12-12 16:38:23

Re:卷三之二重陷阱版

zuojiuer wrote:
1. 给个后续补充,诱惑你,看你删不删权利要求5-6
删了的话,打你左脸——我后续答复难道是凭空捏造么
不删的话,打你右脸,这样的权利要求都敢保留,不合格的代理人,扣

2. 不给对比文件1和2的公开日,看你质疑不质疑,
质疑的话,打你左脸,因为“承认试卷给出的事实”,
不质疑的话,打你右脸,答复无效第一要务就是看对比文件公开日,不合格的代理人,扣

3. 故意把颈枕附图标记印错,看你改不改
改的话,一定要说出理由,明显文字错误不超范围
不改的话,整个权利要求不清楚,自相矛盾,扣

强烈认同楼主的感慨
做题时,弄得我也是无奈的很。
t2d5w8  注册会员 | 2009-12-12 17:42:54

Re:卷三之二重陷阱版

zuojiuer wrote:

3. 故意把颈枕附图标记印错,看你改不改
改的话,一定要说出理由,明显文字错误不超范围
不改的话,整个权利要求不清楚,自相矛盾,扣

应为:

权3权利要求不清楚,隔层(8)的位置在颈枕(5)与气囊(6)之间
改的话,一定要说出理由,明显文字错误不超范围,附图表示明确无误
不改的话,权利要求不清楚,自相矛盾,扣
此项的分值应大于前边两项,因合并后的独权是权3特征
这样改权4可不动作为从权。

说明书中的隔层材料引诱你写从属权,如写则增加新的特征,不加分倒扣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