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po8511 wrote: 还有一个不是无效理由是不符合31条第一款,不是无效理由!这算不算个陷阱?
zuojiuer wrote: 3. 故意把颈枕附图标记印错,看你改不改 改的话,一定要说出理由,明显文字错误不超范围 不改的话,整个权利要求不清楚,自相矛盾,扣
朝暮 wrote: 这个不算吧 细则20.4明确规定到:附图标记不得解释为对权利要求的限制。也就是说,附图标记根本就不是权利要求的实质内容。不去管它就是了。
zuojiuer wrote: 1. 给个后续补充,诱惑你,看你删不删权利要求5-6 删了的话,打你左脸——我后续答复难道是凭空捏造么 不删的话,打你右脸,这样的权利要求都敢保留,不合格的代理人,扣 2. 不给对比文件1和2的公开日,看你质疑不质疑, 质疑的话,打你左脸,因为“承认试卷给出的事实”, 不质疑的话,打你右脸,答复无效第一要务就是看对比文件公开日,不合格的代理人,扣 3. 故意把颈枕附图标记印错,看你改不改 改的话,一定要说出理由,明显文字错误不超范围 不改的话,整个权利要求不清楚,自相矛盾,扣
idnk wrote: 06年是一个特征定天下 07年是看你敢不敢上位 08年是一坨权项多又多 今年是左右权衡愁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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