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gl888 wrote: 3.2 无效宣告请求人资格 请求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无效宣告请求不予受理: (1)请求人不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的。 (2)专利权人针对其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且请求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所提交的证据不是公开出版物或者请求人不是共有专利权的所有专利权人的。 上面两点可以分成4点,即 请求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无效宣告请求不予受理: 1、请求人不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的 2、专利权人针对其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且请求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 3、专利权人针对其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所提交的证据不是公开出版物 4、专利权人针对其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请求人不是共有专利权的所有专利权人的 从上4点我们可以看出,专利权人针对其专利权不能全部无效,只能部分无效,部分无效的条件为:1、提交的证据要是公开出版物2、请求人是共有专利权的所有专利权人3、请求人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
sunkee wrote: 这个解释是正确的。
竹雪 wrote: 因为是正确滴才给他加了个小手嘛[s:8]:I[s:2] 别人都没有哦:I
竹雪 wrote: 贴一前辈的解释: -----
JiePang wrote: 竹雪MM贴的一前辈的解释只是说明曾经有这样一种观点存在,认为专利权人不能主张自己的专利权全部无效。并不能说明韩老师的书中的答案是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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