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请教:无效请求人资格?

2009-6-11 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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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版审查指南第369页说起无效请求人资格。

我的理解是,部分无效时无效请求人可以是专利权人自己。

即,专利权人自己无效自己的,不能请求宣告自己的专利全部无效。

但是看到2007版的杨书(韩晓春、杨立的《习题解析》那本)第79页说
根据修订后的审查指南的规定,如果专利权人使用申请日前公开的出版物作为证据,可以宣告自己的专利权全部无效”

看了这句话,真是大吃一惊,俺被专代考试忽悠的不轻了,已经严重怀疑自己了,请哪位大侠给个准话和合理解释吧,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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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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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son198458  版主 | 2009-6-11 02:12:34

Re:请教:无效请求人资格?

专利权人不能全部无效自己的专利。因为,你要全部无效,直接放弃就完了,没必要来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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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o_late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9-6-11 05:20:27

Re:请教:无效请求人资格?

谢谢回复!

俺记得06年听国知局老师讲课的时候是这么说的

“专利权人自己无效自己,只能部分无效”。

被专代考试整的,现在真是怀疑一切、颠覆一切了...
tuyifan990  注册会员 | 2009-6-11 05:36:26

Re:请教:无效请求人资格?

必须注意的是自己无效自己的,是专利权人而不是发明人
这两个概念不要混淆
自己无效自己:
第一种情况专利权转让以后新专利权人来宣布无效。
在种情况下,新专利权人可以通过宣布无效的方式来赖帐
这种事以前出过,影响相当恶劣!
另外一种情况,两个以上专利申请人申请专利,在专利实施过程中,因为利益分配的问题产生了矛盾,一个申请人通过宣布无效,来实现“玉石俱焚”的目的。
在第一种情况下,为了维护原专利人的合法权益,第二种情况下,为了维护其他共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审查指南的规定,如果专利权人使用申请日前公开的出版物作为证据,可以宣告自己的专利权全部无效,其证据的范围小于专利法中公布的范围,及不包含公开使用的情况。
tgl888  中级会员 | 2009-6-11 19:16:13

Re:请教:无效请求人资格?

3.2 无效宣告请求人资格
请求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无效宣告请求不予受理:
(1)请求人不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的。
(2)专利权人针对其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且请求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所提交的证据不是公开出版物或者请求人不是共有专利权的所有专利权人的。

上面两点可以分成4点,即
请求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无效宣告请求不予受理:
1、请求人不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的
2、专利权人针对其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且请求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
3、专利权人针对其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所提交的证据不是公开出版物
4、专利权人针对其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请求人不是共有专利权的所有专利权人的

从上4点我们可以看出,专利权人针对其专利权不能全部无效,只能部分无效,部分无效的条件为:1、提交的证据要是公开出版物2、请求人是共有专利权的所有专利权人3、请求人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
wujf08  注册会员 | 2009-6-11 19:26:02

Re:请教:无效请求人资格?

(2)专利权人针对其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且请求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所提交的证据不是公开出版物或者请求人不是共有专利权的所有专利权人的。
理解这句话中的\"、\"是和的关系.也就是说:\"提交的证据不是公开出版物的专利权人不能针对其专利权提出专利权全部无效.反之,专利权人提交的证据是公开出版物当然可以请求宣告自己专利权全部无效.\"
烦人啊  中级会员 | 2009-6-11 21:57:12

Re:请教:无效请求人资格?

wujf08 wrote:
(2)专利权人针对其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且请求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所提交的证据不是公开出版物或者请求人不是共有专利权的所有专利权人的。
理解这句话中的\"、\"是和的关系.也就是说:\"提交的证据不是公开出版物的专利权人不能针对其专利权提出专利权全部无效.反之,专利权人提交的证据是公开出版物当然可以请求宣告自己专利权全部无效.\"
楼上的童鞋,压根没看懂嘛。
too_late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9-6-12 00:07:41

Re:请教:无效请求人资格?

wujf08 wrote:
(2)
理解这句话中的\"、\"是和的关系.也就是说:\"提交的证据不是公开出版物的专利权人不能针对其专利权提出专利权全部无效.反之,专利权人提交的证据是公开出版物当然可以请求宣告自己专利权全部无效.\"

“...、....或...”

这怎么说是“理解这句话中的\"、\"是和的关系”?哪地方给你这个启示了?

你要是这样作代理人,肯定都不能授权。
too_late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9-6-12 00:10:23

Re:请教:无效请求人资格?

tgl888 wrote:
3.2 无效宣告请求人资格
请求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无效宣告请求不予受理:
(1)请求人不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的。
(2)专利权人针对其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且请求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所提交的证据不是公开出版物或者请求人不是共有专利权的所有专利权人的。

上面两点可以分成4点,即
请求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无效宣告请求不予受理:
1、请求人不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的
2、专利权人针对其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且请求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
3、专利权人针对其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所提交的证据不是公开出版物
4、专利权人针对其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请求人不是共有专利权的所有专利权人的

从上4点我们可以看出,专利权人针对其专利权不能全部无效,只能部分无效,部分无效的条件为:1、提交的证据要是公开出版物2、请求人是共有专利权的所有专利权人3、请求人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

俺也是这么理解的,所以看了杨书(上册)的那个解释才这么吃惊。

另外,以前听国知局的审查员来讲课的时侯也是强调专利权人只能部分无效自己的专利权。
竹雪  版主 | 2009-6-12 00:14:49

Re:请教:无效请求人资格?

too_late wrote:
俺也是这么理解的,所以看了杨书(上册)的那个解释才这么吃惊。

另外,以前听国知局的审查员来讲课的时侯也是强调专利权人只能部分无效自己的专利权。

too_late 你咋学糊涂啦? 学习要放松,别那么紧张。

专利权人无效在自己的专利,只能部分无效,而且只能用公开出版物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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