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杨立老师真题中的5个疑惑

2009-4-17 05:36
536621
水上灯  中级会员 | 2009-5-7 03:58:18

Re:杨立老师真题中的5个疑惑

谢谢yhl0158,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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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xiesecret  注册会员 | 2009-5-7 04:43:32

Re:杨立老师真题中的5个疑惑

我的理解

第一题,D. 一种锯条,与现有技术相比,锯条外镀了一层新材料膜,其他没有改变
导致结构的创新,应选
C,一种锯条,与现有技术相比,锯条材料发生变化,其他没有改变
没有涉及形状结构的创新,不应选

2、如何理解2006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七章4.2 “对同一通知或者决定中指定的期限一般只允许延长一次。”和2008年修订的《专利缴费指南》中“对一种指定期限,限延长两次。第一次延长期限请求费300元/月,再次延长2000元/月。”到底同一通知能延长几次?

这是一般和特殊的关系,实际上我在实际处理事务的时候,确实遇见过延期两次的情况。

3、我觉得解析有问题。“请求书中只有同时缺少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和地址的才不予受理”。谁能告诉我上述规定出自哪里?我确定在专利法和实施细则里都没有这个规定,审查指南里我没有找到。事实上,我很难想象,申请时如果没写申请人而只写地址,审查员会接受。

4、这道题是关于外国人及港澳台的代理委托问题。我个人认为,这道题随着新专利法的出台已经作废。因为新专利法中已经取消了指定代理机构和一般代理机构的区别,只要依法设立都可以。

5、如果后一申请明确提到X和Y是组合的,那么都不能享有前两个申请的优先权,
如果没有明确提到,我们应该默认为后一申请只是罗列X方案和Y方案,这种情况下可以同时享有前两个在先申请的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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