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看2008年出版的杨立老师的真题,有几道题有疑问,请明白人帮忙解答一下:
1. P27 第7题(2002年卷四第2题)下列技术方案中,哪些有可能获得实用新型专利?
A. 一种锯条,与现有技术相比,齿距发生变化,其他没有改变
B. 一种锯条,与现有技术相比,锯条厚度尺寸发生变化,其他没有改变
C. 一种锯条,与现有技术相比,锯条材料发生变化,其他没有改变
D. 一种锯条,与现有技术相比,锯条外镀了一层新材料膜,其他没有改变
答案:ABCD
我感觉,AB获得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容易理解,但CD也能获得保护不理解-----CD两个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相比的唯一差别是材料和新材料镀膜,虽然“将现有技术中已知的材料应用于具有形状、构造的产品上...不属于对材料本身提出的技术方案。”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但CD体现的技术方案除了材料上的改变,并没有体现构造或形状上的改变,为什么可能获得授权呢。如果确实可以授权,应该是怎么一种情况呢?
3. P160第75题(2000年卷一第41题)专利申请文件有以下哪些情形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予受理,并且通知申请人?
A. 专利申请类别(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不明确或者难以确定
B. 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的地址
C. 说明书使用日文撰写
D.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缺少说明书摘要
答案:AC
解析中讲到:“请求书中只有同时缺少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和地址的才不予受理”。那么请看下题:
P163第88题(2000年卷三第23题)一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存在下列哪种缺陷时,专利局做出不予受理决定:
A. 请求书中缺少设计人
B. 请求书中未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
C. 缺少外观设计图或照片
D. 缺少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
答案:CD
答案D中并没有同时缺少姓名和地址,为什么不予受理呢?
4. P166第100题(2006年卷一第42题)一下有关专利代理委托的那些说法是正确的?
A. 本国人和外国人共同申请专利且第一署名人是外国人的,应当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B. 港澳台法人申请专利的,应当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C. 中国个人作为第一申请人予外拓个人共同申请专利的饿,可以不委托专利代理机构
D. 港澳台个人申请专利的,可以不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但应通过其内地亲友办理各种专利事务
答案:ABC
我觉得不应该选A,只有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才需要委托代理,有经常居所的可不委托事物所。与此题相似的有一道题:
P169第106题(2002年卷一第14题)一下关于涉外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那些说法是正确的?
A. 外国人在中国申请专利的,应当委托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B. 在中国有经常居所的外国自然人在中国申请专利的,可以委托普通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C. 在中国设立的外伤肚子企业在中国申请专利的,可以委托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D. 外国企业与中国单位在国内共同申请专利,可以委托普通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答案:B
此题就没有选择A。
5. P193第177题(2004年卷四第57题)假设一件中国在后发明专利申请中记载了技术方案X和Y,并且符合享有优先权的其他规定,在下属那些情形申请人的优先权要求是可以成立的?
A. 中国在后申请要求享有X和Y的优先权,其中X是在一件美国首次申请中公开的,Y是在一件日本首次申请中公开的
B. 中国在后申请要求享有X和Y的优先权,其中X和Y分别在两件中国首次申请中公开
C. 中国在后申请要求享有X的优先权,其中X是在一件英国首次申请中公开的,该英国首次申请中还记载了技术方案Z
D. 中国在后申请要求享有X的优先权,其中X是在一件中国首次申请中公开的,该中国首次申请中还记载了技术方案Z
答案:ABCD
P194第181题(2002年卷四第45题)一件中国申请首次公开并在权利要求1中要求保护技术方案Z,该技术方案Z有在两件外国首次申请中分别公开的技术方案X和Y组合而成。如该中国申请是在上述外国申请的优先权期限内提出的,一下那些判断是正确的?
A. 技术方案Z可以享有上述两件外国申请的优先权
B. 技术方案Z可以享有记载技术方案X的申请的优先权
C. 技术方案Z可以享有记载技术方案Y的申请的优先权
D. 技术方案Z不能享有上述两件外国申请的优先权
答案:D
请问:技术方案Z=X+Y,那么为什么一个能获得优先权,而另一件不能呢?
问题有点多,请大家解答一下,谢谢啦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