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rluan wrote:
我也请教过这个问题,
例如在化学领域,实施例是指包括具体过程,工艺,原料等的方法,也就是你按照其所说的方法可以实施此专利。
实施方案的范围更大一些,一般不像实施例包含那么多具体的东西,通常是对实施方法的概括。
因此,二者还是有区别的,embodiment通常情况下译为“实施方案”
如果这样的话,比较理解意图了。就是说”实施方案“的概念应该比”实施例“大一些。
如果这么说的话,我觉得也不能直接规定embodiment就一定译作实施方案。这首先取决于那件英文专利的的撰写风格,如果以我接触过的美国律师的撰写风格的话,基本上大小变化、甚至具体替换手段、元件和材料,都被称为\"In another embodiment, ...\"。
当然,估计有的英文专利的撰写风格就比较适合这么译,这还是一个具体情况具体适用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