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与心情] ***2007年卷三第一题终结版***

2007-11-15 18:14
742312
考试已经过去近半月,专利局网站上的答案征求意见栏已封闭,大家在等待成绩的同时讨论,争论是很正常的,对发现自己的不足,提高水平很有益处.

现就本次考试陈述一下个人观点,和大家共同学习提高:

历年的卷三因考试时间/考试重点等原因,可以说是万变不离权利要求的撰写,这也是做为一名专利代理人必备的基本素质.撰写主要是考察考生的判断/分析/归纳能力.说白了,就是看你有无这种思维能力,是否适合做专利代理.

2006年卷三:
只有\"加宽\"这一独立权利要才能跳出所给的若干个对比文件的保护范围.
那么我们把考生大致分为三类:
1. 初涉专利行业,基础知识和撰写判断力很弱,几乎不了解专利保护的内涵,不能正确判断主题,考试结果当然可知.
2. 在复习及实务中具备了一般能力,但面对头绪万千的若干权利要求和对比文件,不能很清晰地指出重点及理顺各种条理关系,考试成绩尚须努力.
3. 只有那些具备基础知识,判断正确,思路清晰的考生才能有希望通过考试.

2007年卷三第一题:
个人认为主要考察的是无效权利要求的修改及答复陈述,考试重点无非涉及到: 新颖性/创造性/抵触申请等等...知识点,而在短短的考试时间里,不可能象实务中那样选择维护全部权利要求有效或部分有效,只能大概考察一下考生对权利要求的简单修改能力.
所以考生应该主要围绕修改后的权利要求陈述,本题中D2/D3就不详说了,仅就大家争论较多的对比文件1说一说.大家都知道,专利法第22条所述的新颖性/创造性等都是在\"相同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基础上定义的,结合本次考试,在我们按原则修改了权利要求后,其\"带状部件\"与D1则成为不同的技术方案,因此D1不能破坏其新颖性,也不是什么\"抵触申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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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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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zzyangel  注册会员 | 2007-11-15 18:50:44

Re:***2007年卷三第一题终结版***

有道理
一棒子打死人的做法不合理
考试是个综合能力的判断,不适合一锤定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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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胜客  注册会员 | 2007-11-15 18:59:01

Re:***2007年卷三第一题终结版***

谢谢! 终于有人回贴了[s:2]

个人认为无论最终考试答案怎么定,大家都不要抱怨,虽然出题可能会存在一定的漏洞,但我们只要把思维方式转变过来,锻炼提高到适应做专利代理,就一定会成功的.
必胜客  注册会员 | 2007-11-15 19:11:06

Re:***2007年卷三第一题终结版***

进一步说,在实务中,专利权人若要维护全部有效,则必须结合对比文件逐条说明陈述意见.

但本次考试,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已经跳出D1/D2的保护范围,不影响新颖性/创造性,D3是超过1个月时效了,但答题时最好写上:退一步讲.......等陈述.
菜菜  新手上路 | 2007-11-15 19:18:23

Re:***2007年卷三第一题终结版***

我也是在经修改后的权利要求的基础上分别论述三个对比文件都不能破坏它的新颖性和创造性,即把三个对比文件都假定为现有技术来论述,既然它们都不是同样的发明创造,什么抵触申请都无关紧要了
必胜客  注册会员 | 2007-11-15 19:28:39

Re:***2007年卷三第一题终结版***

菜菜 wrote:
我也是在经修改后的权利要求的基础上分别论述三个对比文件都不能破坏它的新颖性和创造性,即把三个对比文件都假定为现有技术来论述,既然它们都不是同样的发明创造,什么抵触申请都无关紧要了

是的,首要思路是围绕修改后的独权论述. 不是一回事儿,还比什么? 这里说的不是一回事儿,是指技术方案不同,无可比性. 不能定义为\"现有技术\".
yuxibin  中级会员 | 2007-11-15 21:00:39

Re:***2007年卷三第一题终结版***

总感觉必胜客站的角度不一般,不象是站在应考者一方,有点象第三人,还有点象审查员,总之读你的贴感觉很有收获!评论有深度!
必胜客  注册会员 | 2007-11-15 21:07:18

Re:***2007年卷三第一题终结版***

是同行朋友[s:2] 我只是想把自己的切身体验说出来和大家探讨, 只有经历过痛苦的人才能走出误区,站得更高,战胜自己!
人贱人爱  中级会员 | 2007-11-15 21:32:42

Re:***2007年卷三第一题终结版***

不得不说,相当反感这个标题。对于内容也懒得看。
等成绩出来大家再终结吧。
chenliduo  注册会员 | 2007-11-16 14:43:54

Re:***2007年卷三第一题终结版***

确实。有些人太自以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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