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glei  注册会员 | 2007-11-14 18:14:04

Re:请各位赐教,刚提交的专利申请 权利要求保护过窄 如何处理?

主动修改阶段,审查员还没有开始审查。这时候你想怎么改都行,前提只有一个,不要超出原始提交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范围。

极端情况下,哪怕你把原来的权利要求都删了,重新写一份新的权利要求书,即使和原来的没有单一性都可以(当然前提是不超范围和得到说明书支持)。

一旦超过主动修改的时机,修改就不能扩大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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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lei  注册会员 | 2007-11-14 18:17:51

Re:请各位赐教,刚提交的专利申请 权利要求保护过窄 如何处理?

tongtiejun wrote:
实用新型专利修改被驳回怎么办?
能否主动撤销原申请,然后按照新的修改方案重新申请?

1。小弟于2007年4月26日申请了一个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交了。
2。2007年6月14日寄过一次补正书。只补正了几个字,没有大修改。
3。2007年6月24日,觉得原设计不妥,又寄了一次补正书,这次做了大修改。
4。最近打电话专利局服务热线,得知专利局只登记6月14日的补正书。(6月24日的补正书没有登记,也没有发文通知我为什么不登记)
5。小弟想按照6月24日的补正书申请实用新型,请问我该怎么办?

不用主动撤销,直接递交一个新申请,要求原来这个的优先权,在先申请视为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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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inmentor  高级会员 | 2007-11-14 18:26:01

Re:请各位赐教,刚提交的专利申请 权利要求保护过窄 如何处理?

怎么一个修改,居然扯到漫天飞舞?

博士买驴,书纸三页,未见驴字;
zxsmonkey  注册会员 | 2007-11-15 05:50:46

Re:请各位赐教,刚提交的专利申请 权利要求保护过窄 如何处理?

1 是时机问题  符合时机的无论是否超范围审查员都要接受
2 是内容问题 首先不能违反法33条,不能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内容
3 是你删除的到底是什么技术特征,如果是必要技术特征,则属于指南上不允许的删除的内容,审查员会要求加入必要技术特征到独立权利要求中
dongmeipku  新手上路 | 2007-11-23 22:15:17

Re:请各位赐教,刚提交的专利申请 权利要求保护过窄 如何处理?

不必要再提一次实审,正常交实审费就可以了。
新版审查指南明确规定这样的主动修改是不能被接受的,但这只是规定。实际操作上可以在实施细则51条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提出主动修改,然后和审案的实审员沟通好,争取能得到他的认可,这样就OK啦。
如果审这个案子的审查员比较爱叫真,就是不接受这样的主动修改,可以直接提一个分案申请,但这是下策,因为要再交一份新申请的官费。如果,现在还没有交申请费以外的其它官费,分案申请也是一个值得考虑的方案。毕竟碰上的实审员到底什么脾气不好说。说句题外话,实审审查员的个人裁量权其实是很大的,而脾气和掌握尺度又千差万别,所以不要对他们报过高期望。希望这样说没有得罪论坛里潜水的审查员们。
所以,最重要的还是争取审案实审员的同意,让他同意这样的主动修改。
无论如何,没有要求国内优先权而提出新申请的必要,分案申请就好,而且这个时候似乎已经过了12个月的优先权期限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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