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确实说的不错,看来没少思考。
我从业时间不长,先在事务所,现在在企业,刚刚两年多一点点。所在的企业在中国应该算大企业了,专利申请很多,在和事务所合作的过程中还算融洽,估计是比较理解他们,但也不得不说,有时候事务所的撰写者有太多错误的认识:
1、自认价值过高
总觉得自己是专利的创造者,觉得那点代理费少,还动不动就拿国外的代理人做比较。好像离开了代理人那个专利就得成为垃圾。其实,中国的专利撰写者大部分都是代书而已。国外的代理人每个月才写1个专利,他的时间大部分是在策划,把这个专利当成是一件武器,从公司经营战略的高度进行布局,最后才是写就文件,在这个过程中,写文件是最后的体力活而已。转而看国内的代理人,因为商业的策略决策并不会交由代理人处理,而是企业内部IPR在做,代理人就是将交底书写成申请文件而已。从这个角度说,国内的代理费并不少,现在国家有资助,故专利的申请量很大,将来这种资助会减少甚至会没有,那么企业在申请专利时就会考虑成本,那时候数量战略将会由于付出高成本而不得不成为企业思考的重点。说白了,现在的代理人赚的是国家资助的钱而已,这个钱很好赚,将来呢?就如楼主所说,企业和事务所实际上是一体的,在专利申请这个业务中,策划——布局——写交底书——评审——写申请文件,企业做前4个工作,事务所做最后一个活而已。企业中关于专利的工作还有战略布局、谈判、许可、分析等等事务,这些事务中具体到一些细节的活可能需要代理人,例如侵权分析一般需要外部的人来做,这样做的目的也是为了在谈判中给对方一个信号:这个分析不是我们自己做的,有一定权威性。由此可见,目前中国的企业中有更多的专利业务需要处理,这些业务中一些劳动量大,比较细节的东西才会委托出去。就专利申请业务而言,写一份申请文件就拿的那个代理费并不低。难道没发现F都是自己写吗?因为F一是想保证质量,另一个原因就是为了节省费用,觉得那个代理费花的不值(F是拿不到多少国家资助的)。所以说,现在写案子的代理人不要太自视过高,案子是写出来的,不是创造出来的,虽然你们的劳动值得尊重,但并非是所有的劳动,只是这个劳动中的一环而已。因为我自己以前就是做撰写者的,而且写的也是一个大企业的,在这个过程中,我也有过觉得自己的工作是很了不起的的想法,所以我能理解为什么代理人不服气企业IPR的审核,作为外包服务提供商,客户的质量要求是要遵守的,遇到有争议的地方,要对事不对人,别总以为别人不懂,实际上现在企业中的IPR水平也在增长。遇到实在水平很低的,也要讲道理,讲法律,就当是IPR的师傅了,一般说来,IPR要是服了你,以后的合作就会很顺。
2、马虎对待案子
和第一种情况不同,有的代理人可能意识到自己的劳动要很长时间才能被认可价值(因为一个专利的实际运营时间太长),所以在写案子时过于被动,总怕惹上责任,交底书怎么写他就怎么写,一点也不多做思考,越是老代理人越是这样,他们沾染了律师的恶习——当事人是最大的敌人。还有的是为了多赚点钱,一个案子两个小时就粘吧完了,对于这样的代理人,我只能说:你永远做不好事情,也永远成不了优秀的代理人。认真对待每一个案子,为客户提供高附加值的服务应该是成为优秀代理人必备的条件。这是一个态度问题,而不是水平问题。一个代理人,如果水平不行,那至多需要一些时间来成长,但如果态度出了问题,他的路就被堵死了。
3、仅仅做案子,而忘了交流沟通
代理人和企业内部IPR实际上是在做同一件事情,属于一个流程中的不同阶段,那么相互沟通就是最重要的,很多矛盾实际上是沟通不畅造成的。对于同一个问题,例如公开不充分,两个人会有不同看法,这时候要各自讲明道理,可能谁都没有说服谁,但没关系,把各自的意见保留下来就可以了。就如同答OA一样,你不也是不同意审查员吗,但你不能说审查员水平不行,你最好是答复他。任何行业都一样,不同岗位的人互相都有可能流动,大家多站在别人的角度思考问题,与人为善,广交朋友,是没坏处的。最怕的代理人瞧不起IPR,IPR不服审查员,审查员觉得法官差,那这个行业就完了。
4、IPR人员也有问题
确实,IPR也是一个新兴的职业,大家都是摸索着做,出些问题是正常的。最常见的问题是定位不清,把自己当成审查员,或者当成法官,或者太在意甲方的角色。这个话题要是说开了,就太多了。
希望大家都能理性的思考,在中国把这个行业做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