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谈谈你的考试心得体会教训2011(加分奖励)
黑油油 wrote:今天全考完了,看了富贵鼠版主的实务解答技巧,收获不小!
卷子拿到手后,仔细分析有可能出现的提示,果然有所发现:
1、以往没给过优先权翻译文件吧,今年出现了,这就说明和抵触申请有关,进而确定可用附件2的抵触申请来对抗待无效专利的新颖性;
2、附件3特意强调热封塑料膜,可破坏权2新颖性;
3、权3的刺穿部件在权1中未指出,属于不清楚;
4、权4引用多项引多项。
无效宣告找出这些亮点足够了吧?
再看第二题,显然方案一和二应当合案,方案三分案,因为提示太多了:
1、都具有瓶盖体、盖栓,盖栓上都有用语刺穿遮挡片的栓体;
2、两者使用的部件编号一致,而方案三用了另一套编号;
3、方案二省略了很多和方案一相同的技术特征;
4、倒数第二段明确指出拉环是公知技术,把拉环作为方案二、三特定技术特征厄筒子可以死心了。
哎。。。。。 权2不是新颖性,多项引多项也不是无效理由。。。。
版主加分来!
Re:谈谈你的考试心得体会教训2011(加分奖励)
黑油油 wrote:今天全考完了,看了富贵鼠版主的实务解答技巧,收获不小!
卷子拿到手后,仔细分析有可能出现的提示,果然有所发现:
1、以往没给过优先权翻译文件吧,今年出现了,这就说明和抵触申请有关,进而确定可用附件2的抵触申请来对抗待无效专利的新颖性;
2、附件3特意强调热封塑料膜,可破坏权2新颖性;
3、权3的刺穿部件在权1中未指出,属于不清楚;
4、权4引用多项引多项。
无效宣告找出这些亮点足够了吧?
再看第二题,显然方案一和二应当合案,方案三分案,因为提示太多了:
1、都具有瓶盖体、盖栓,盖栓上都有用语刺穿遮挡片的栓体;
2、两者使用的部件编号一致,而方案三用了另一套编号;
3、方案二省略了很多和方案一相同的技术特征;
4、倒数第二段明确指出拉环是公知技术,把拉环作为方案二、三特定技术特征厄筒子可以死心了。
还亮点........
Re:谈谈你的考试心得体会教训2011(加分奖励)
我觉得还是注意下时间的掌握,我在考试的时候没有带计时工具,搞的时间掌握不够好,到最后时间不够用,哎估计卷三悲剧了,前面的无效没有来得及仔细看,就把权4给忽略了,
另外,楼上的说构成抵触申请,我好像觉得定义不对啊,抵触申请不是要求技术方案相同吗?
Re:谈谈你的考试心得体会教训2011(加分奖励)
第一部分无效如下:权利要求1无新颖性,相对于D1
权利要求2 无创造性,相对于D1+D2
权利要求3无创造性,相对于D1+常规技术手段/D1+D2+常规技术手段;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A26.4
权利要求4无创造性,相对于D1+常规技术手段/D1+D2+常规技术手段;不清楚A26.4+加上一个不是无效条款的多引多
宣告专利全部无效
第二部分
申请人给的3个实施例,1+2做做母案,3做分案,舍弃
母案:
1、1+2的共同特征
2、权1+实施例1
3、权1+实施例2
4、5优选方案
6、7对应实施例1、2的方法
分案
1、实施例3
2、优选拉环
3、对应方法
问题:可以不写入秘密方案,满足A26.3
Re:谈谈你的考试心得体会教训2011(加分奖励)
撰写独权 可否 瓶盖本体1包括格挡片4密封的溶置腔室3,特征在于,瓶盖本体1运动行程可控的破坏格挡片。?Re:谈谈你的考试心得体会教训2011(加分奖励)
感觉第一卷时间不是很充分,第二卷时间足够,第三卷时间紧张,考虑得不周到,比如部分优先权问题。希望能飞过!还有,今年没公布分数,是否果汁局故意的,好把握分数吧。
Re:谈谈你的考试心得体会教训2011(加分奖励)
今年我的实务犯了一个大错,就是搞错了法33条的概念,原来优先权文件中说的是粘贴还是什么来的,在后申请给改成热压了,结果我就觉得是不是修改超范围了,就给写上了,回来一想,这tm哪是超范围阿,唉……不会因为这一个问题被倒扣很多分数吧?祈祷一下……Re:谈谈你的考试心得体会教训2011(加分奖励)
helenzhang wrote:今年我的实务犯了一个大错,就是搞错了法33条的概念,原来优先权文件中说的是粘贴还是什么来的,在后申请给改成热压了,结果我就觉得是不是修改超范围了,就给写上了,回来一想,这tm哪是超范围阿,唉……不会因为这一个问题被倒扣很多分数吧?祈祷一下……
今年的题跟超范围有毛关系啊超范围一般是在修改时涉及 几年的两个题都是撰写 哪让你修改啥东西啊
Re:谈谈你的考试心得体会教训2011(加分奖励)
本人未参加今年考试,但在杨立老师的书上发现一个问题,就是新旧法的适用性问题,不知今年卷一是否有此类问题?如遇到此类问题如何解决?请教!所述问题是:一些事件牵扯到新旧法规定不一、如何判断的问题。如2009年10月1日前的专利申请问题,其新颖性属于相对新颖性,新法则属于绝对性了(国内外),杨老师书上(《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历年真题分类精解(第3版)》)解答时也很纠结,有的地方采用旧法,有的地方采用新法,还有的则具体分别说明新旧法的判断结果。
不知今年考题是否有类似情况(新颖性以及其他),按道理不应该出现这类问题。
看了论坛,酸甜苦辣各有体会,祝贺考出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