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代理 wrote:
不能因为买过一个烂茄子以后就不吃茄子了吧?
你去买菜还要挑一挑呢,找专利律师,不想费心,抓过来就用,用了不好,就说所有的专利律师都不好,这样也不太好。
我觉得,随便抓一个,发现不好用,接下来的工作应该是总结为什么找的人不好用,思考怎么去找好用的人,而不是既然找的不不好用,干脆就自己上吧,因为这样只能是把事情办的更糟。 呵呵,老乡误会了。我不是说买过一个烂茄子,我是说我要买一个茄子,卖家也费力气选了好茄子给我,结果回来才发现自己需要的是黄瓜。结果花了更多的钱买的茄子并不是自己喜欢吃的东西。
找的人是好的,关键是是否适合的问题,然而开始的时候没有能力去识别是否适合的话问题就来了。我所举的例子,很明显我们根本不需要专利律师的参与,因为那不是一个专利问题,而是一个商务问题。之所以产生误解,就是因为企业绝大多数人对专利的认知太少。
选择事务所也一样,企业对事务所的水平判断能力不足,再加上小企业选择大所一些非常明显的劣势(价格、服务、地缘关系等等),企业为什么不就近选择一个便宜而适用的哪?
当然,这是建立在事务所能够完成企业所交给的任务的基础上。满足不了基本的业务需求,那就什么都不用讲了。
关于“适应社会”的问题,我认同,但是还是那句话,这需要一个过程。既然很多的专利事务所还有人力瓶颈,更何况很多刚刚开始专利工作的企业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