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代理:楼上的有点保守了,首先应该起诉侵犯商业秘密,至少主张在该技术人员离岗到专利公开之间的这段时间的商业秘密权利。
然后进行专利确权诉讼,将已经申请的专利收归原公司所有。同时申请系列专利,以增强专利方面的实力,增强稳定性。
这样才是最大程度的挽回损失。 (2007-07-09 22:48) 专利权确权之诉,是否需要起诉方本身有申请的意向?即常见的是谁先申请,或者是否职务发明~
如果本来只是打算通过商密保护,却被他人通过专利申请公开了,是否就能自动获得专利权?
又或者,如果专利申请人自己又做了进一步改进,并体现在专利中了,该如何区分,难道共有?
实操上,是先走侵犯商密之诉,拿到判决后再对专利权确权,还是可以同时?因为案由不同,法院是否会驳回其一?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