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PCT] 关于国外优先权与抵触申请的问题

2007-6-7 19:27
1189212
以太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7-7-13 01:08:29

Re:关于国外优先权与抵触申请的问题

flamingo wrote:
日本人甲于05年2月申请日本专利,并于同年9月向中国局申请发明专利,要求优先权。中国人乙05年8月向中国局申请专利(内容完全相同),请问两个专利在中国的授权前景,请详细分析!(均18个月公开)

在专利申请方案具备专利性的情况下:
甲授权、乙不能被授权。
理由如下:
专利法34条规定18个月公布(有优先权的,按优先权日算),甲于06年8月公布,乙于07年2月公布。
而抵触申请的规定中,关于申请日的认定也是以优先权日计算,所以甲是乙的抵触申请。
专利局有明确的抵触申请检索规定,
既然抵触申请成立,那么乙自然不能授权了。

即使乙案 的审查员没有发现抵触申请的存在(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还有一道防止重复授权检索呢(指南第二部分第7章,7节),所以乙不可能被授权的。

我已经办理了多个同一申请人同时提交实用新型和发明申请的案子,所有的案子在发明在确定可以授权时,审查员都会要求进行选择。

呵呵,所以两个案子不可能都被授权!专利局里没有这么大的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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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lemon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7-7-13 01:25:29

Re:关于国外优先权与抵触申请的问题

Re:关于国外优先权与抵触申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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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aminer  新手上路 | 2007-7-13 06:01:51

Re:关于国外优先权与抵触申请的问题

flamingo wrote:
1、如果甲可授权,根据PCT,30个月进入中国,根据我国的申请时间,在后的国内申请2年左右可能已经授权,此时PCT进入中国申请仍然类似上述甲之申请授予专利权,则,此时同一内容授予两项权利!矛盾!

如果甲是PCT申请,如果其国际申请日早于乙申请在中国的申请日,如果两者都是18个月公布的话,在对乙申请进行审查时,应该是能够检索到甲申请的,这样的话,审查员一般会等一等,看甲申请在30个月内是否进入中国,这样就是防止出现不合理的授权;如果乙是提前公开的,那么即使对乙审查时,甲申请尚未公开,乙申请也必须要在18月之后进行补充检索,这样的话还是能够检索到甲申请的,这样的话审查员还是会等一等,看甲申请是否进入中国

2、但是甲如果不授权,有违优先权的制定目的!
3、而且如果甲不申请中国专利,根据《专利法详解》抵触申请应是向中国局提交的申请,而甲未向中国局提交,则乙可获得专利。此时,对甲不太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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