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zhome wrote:
楼上的分析似乎很有道理,可是,保护的是个装置,写入这些方法特征是不是合适,其实我想了解的就是这个!
望高手指教!
关于装置与方法合写的疑惑
确定保护主题,实用新型保护的是产品,但根据产品性质、操作性等各不相同,在权利要求书中可写入其操作、步骤、应用等。
根据以下限定讨论某种药剂是否写入权利要求书:
一、可写入从属权利项
专利的核心是技术方案,技术方案不可缺少的为必要技术特征,关于一种监测装置为必要技术特征,其在权利要求书中可体现为独立权利项,
有关主题改进的技术方案可加入附加技术特征,加入某种药剂为附加技术特征,在权利要求书中可体现为从属权利项,
应相应增加篇幅在说明书中,论证改进的技术方案“加入某种药剂的前处理”+一种监测装置的创造性(例如带来极大的经济性、极大提高现有的监测效果)。
二、可不写入从属权利项,写入说明书的最佳实施例或者实施方式中
“加入某种药剂的前处理”是该领域的惯用技术,且与“一种监测装置”不足以构成上述创造性时,可作为最佳实施实施例或者实施方式中的现有技术。
三、由于疏忽未写入权利要求书及说明书中,可能埋下从属权利或无效宣告等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