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流程] 关于权利要求撰写的业务讨论一二

2007-5-18 17:25
609514
情况如下:
      专利涉及的是一种监测装置,具体是对循环水系统进行监测,要实现监测的目的,实际上除了这个监测装置外,还必须要事先对循环水进行一定的处理(比如说:加入某种药剂什么的),请问撰写权利要求书时需要把所述事先进行的处理写进去吗?如果不写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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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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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un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7-5-18 17:32:18

Re:关于权利要求撰写的业务讨论一二

你是要保护这个监测装置,还是利用这个监测装置进行水循环测试的方法?
目的不同的话,权力要求书写肯定不一样。
根据你的意思猜测,应该是要保护这种方法,如果是的话,就考虑你加入药剂所扮演的角色了。如果对于发明来讲,加入药剂不可或缺的话,需要在权力要求中写。如果不写,就算是缺少必要技术特征吧。
请高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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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zhome  注册会员 | 2007-5-18 17:48:23

Re:关于权利要求撰写的业务讨论一二

是想保护装置,因为是实用新型
真奇怪  注册会员 | 2007-5-18 18:24:52

Re:关于权利要求撰写的业务讨论一二

不用写,实施例里作为一种具体应用将加入药剂的步骤披露就可以了
jjove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7-5-18 18:32:11

Re:关于权利要求撰写的业务讨论一二

建议参考下顺子的专利纠纷案例剖析,其中有一个案例与你的说法较为类似。
cjzhome  注册会员 | 2007-5-18 18:49:25

Re:关于权利要求撰写的业务讨论一二

我也觉得不一定要写,但是总有点担心。
谢谢大家的帮助
真奇怪  注册会员 | 2007-5-18 19:27:54

Re:关于权利要求撰写的业务讨论一二

jjove wrote:
建议参考下顺子的专利纠纷案例剖析,其中有一个案例与你的说法较为类似。
能否给出链接或进一步详细的关键词,谢谢
托托  注册会员 | 2007-5-18 21:05:52

Re:关于权利要求撰写的业务讨论一二

如果利用这个监测装置进行水循环测试只试用于添加药剂的水的话,还是要在权利要求书中写加入药剂的情况;
如果利用这个检测装置进行水循环测试对于不添加药剂的水也可以试用,不要在权利要求书中写加入药剂的情况,写了反而将保护范围变小了;
如果利用这个监测装置进行水循环测试无论对于是否添加药剂的水都可以试用的话,就不要在独立权利要求书中写加入药剂的情况,当然作为加入的情况应该在从属权利要求中出现.
cjzhome  注册会员 | 2007-5-18 21:22:34

Re:关于权利要求撰写的业务讨论一二

楼上的分析似乎很有道理,可是,保护的是个装置,写入这些方法特征是不是合适,其实我想了解的就是这个!

望高手指教!
wenxiaohua444  注册会员 | 2007-5-18 22:30:42

Re:关于权利要求撰写的业务讨论一二

技术已经公开,专利申请没有用的,写了也是白写,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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