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流程] 审查员迫切想挣点?

2007-4-5 21:28
963519
whiteice  中级会员 | 2007-4-26 03:27:50

Re:审查员迫切想挣点?

作为申请人如果总是觉得审查员是站在你的对立面的话,那审查员永远就是你的对立面!
审查员的存在是为了帮助申请人获得“稳定的”专利权!
你的专利申请存在问题如果审查员视而不见,那样日后一样被无效掉,这样的申请有什么意义呢?除了招摇撞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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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mode  认证会员 | 2007-4-26 03:31:47

Re:审查员迫切想挣点?

最近我头一回做了一个实用新型申请, 现在都收到一个三通了....每次都是一两个让人怀疑审查员智商的\"缺陷\"。一来不知他为何认为那是个缺陷,二来不知他为何不一次说完。本着不惹麻烦早授权的精神, 我还都按要求改了申请, 现在每天午夜都跪求祈祷该审查员不要再发个四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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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巴跳  注册会员 | 2007-4-26 06:44:51

Re:审查员迫切想挣点?

楼上的,实用新型三通估计已经平记录了,何不再接再厉,创个记录呢?
哦哦  新手上路 | 2007-4-26 17:40:46

Re:审查员迫切想挣点?

whiteice wrote:
分别提交就属于两个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第13条第一款的规定“第十三条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这个是你自己不清楚,怪不得别人!
你申请的时候提交一个包含两个申请人的申请而不是分别提交不就没有问题了

分别提交的是代理委托书,申请的时候当然是提交的一个包含两个申请人的申请。
学习中  新手上路 | 2007-4-26 20:23:12

Re:审查员迫切想挣点?

此类补正多发于实用新型,
对于实用新型还遇到比较多的是关于权利要求主题的问题,即,独立权项主题”一种用于XXX的XX装置“,从属项”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XX装置“,审查意见要求从属项改成”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XX的XX装置,总之要严格相同。

感觉实用新型审查过于严苛,有时候都有点教条的,不知是局里的规定,还是对指南的理解不同。
iplawyerzhou  注册会员 | 2007-4-26 21:56:32

Re:审查员迫切想挣点?

碰到好几个补正,提出说明书中没有写有益效果,起初第一个我吓了一大跳。。。
后来发现,都写了,只不过是那种根据结构特点来分析出效果的写法,而不是直白的写“效果是。。。”
后来都是意见陈述,唉
whiteice  中级会员 | 2007-4-27 02:34:12

Re:审查员迫切想挣点?

学习中 wrote:
此类补正多发于实用新型,
对于实用新型还遇到比较多的是关于权利要求主题的问题,即,独立权项主题”一种用于XXX的XX装置“,从属项”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XX装置“,审查意见要求从属项改成”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XX的XX装置,总之要严格相同。

感觉实用新型审查过于严苛,有时候都有点教条的,不知是局里的规定,还是对指南的理解不同。
严格是为了保证稳定的专利权
新审查员一名  专利审查员 | 2007-4-29 05:37:15

Re:审查员迫切想挣点?

学习中 wrote:
此类补正多发于实用新型,
对于实用新型还遇到比较多的是关于权利要求主题的问题,即,独立权项主题”一种用于XXX的XX装置“,从属项”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XX装置“,审查意见要求从属项改成”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XX的XX装置,总之要严格相同。

感觉实用新型审查过于严苛,有时候都有点教条的,不知是局里的规定,还是对指南的理解不同。

严格是为了保证稳定的专利权

不同意上述看法,严格没错,可是上述举例中,在引用权1 的情况下本身从属项就包含了权1 的所有特征,当然也包含了\"用于XX\"内容,这么让申请人补正,不多添加申请人的负担吗?况且和保护范围稳定不稳定没有关系.也曾帮一些代理人看过一些审查意见,感觉实用新型的做法不是很妥当,比如说,从属权利要求说一种芯片,其具有以下几种模式...,这时说不清楚,不符合细则20.1,当如果改成所述芯片为具有XX模式的芯片,那可能就授权了,而在我看来,这种变化似乎根本没有意义,两者都是相同的保护范围.这种变化有什么意义啊,也不知道是我的经验还不够?总之和我们做发明的差老多了.而且一些有时候,写\"其中\'也不行,非要写\"其特征在于\",而审查指南不是说可以是\"其特征在于\"或类似用语吗.这种问题实在不应该提,个人感觉.
不过,标题的审查员多挣点纯属吸引人的眼球,审查员还不至于这么没素质.可能就是稍微严格过了点头,给申请人或代理人添麻烦而已.
sheepwall  新手上路 | 2007-5-2 03:58:06

Re:审查员迫切想挣点?

还有2004年电子申请的一实用新型属于两家共同申请,分别提交了代理委托书,审查时却说要什么共同申请协议,找了半天指南没见到在哪儿有规定,到现在还没授权呢。同时申请的另一实用新型也是同种情况,别的审查员根本没提什么协议就授权了。

你这个在开玩笑了,审查员怎么可能知道你们是共同申请,为什么要分别提交代理委托呢?1个案子2个代理?
loverworm  专利代理人 | 2007-5-3 08:12:17

Re:审查员迫切想挣点?

sheepwall wrote:
还有2004年电子申请的一实用新型属于两家共同申请,分别提交了代理委托书,审查时却说要什么共同申请协议,找了半天指南没见到在哪儿有规定,到现在还没授权呢。同时申请的另一实用新型也是同种情况,别的审查员根本没提什么协议就授权了。

你这个在开玩笑了,审查员怎么可能知道你们是共同申请,为什么要分别提交代理委托呢?1个案子2个代理?

我想他说的是分别写一份委托同一个代理的文件啦,不是各自委托一个代理。

现在大部分都是年轻人,很多东西不敢灵活掌握,所以只能严格要求,只要不是影响到申请人的专利授权,我们辛苦些也就算了,只是希望审查员从申请人的角度出发、从代理人的工作也不容易的角度出发,共同为申请人提供更好的服务,而不要把申请人的辛苦劳动因为简单的问题搞掉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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