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实务真题
1、独权具有新颖性,从权必然具有新颖性;
2、独权具有创造性,从权必然具有创造性;
3、独权没有新颖性,从权可能具有新颖性,在从权具有新颖性的情况下,有尤其注意分析从权的创造性;
4、独权没有创造性,从权可能具有创造性。
注意:在答复审查意见过程中,新颖性和创造性问题要分开答复。
在论述新颖性时比较简单,只要有不一样的地方,且具有实用性,则就具有新颖性,且新颖性适用单独对比原则。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在创造性论述过程中,要将对比文件结合起来,不再适用单独对比原则,要遵循三步法:确定最接近现有技术——找出区别技术特征及发明实际解决的问题——论述现有技术中不存在采用本发明解决本发明要解决的问题的技术启示,注意,在论述完不存在技术启示之后,还应有一个总结性的论述,论述本发明的技术特征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论述本发明带来了有益效果,具有显著进步,以此得出本发明具有创造性的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