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19日 今天完成创造性和实用性 已完成页数(P126---160)
重点一:1、对于创造性的评价,只能用现有技术,切记切记,抵触申请不能用于评价创造性;创造性采用整体对比原则,区别于新颖性的单独对比原则;独权具有创造性,则不再审查从权的创造性。
2、 突出的实质性特点--------非显而易见性;
显著进步--------------------有益技术效果(克服了现有技术存在的缺点和不足、解决某一技术问题提供一种不同构思的技术方案、代表某种新的技术发展趋势)
所述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是指一种假设的“人”,假定他知晓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之前发明所属技术领域所有的普通技术知识,能够获知该领域中所有的现有技术,并且具有应用该日期之前常规实验手段的能力,但他不具有创造能力。如果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能够促使本领域的人员在其他技术领域寻找技术手段,他也应具有从该其他技术领域中获知该申请日或者优先权日之前的相关现有技术、普通技术知识和常规实验手段的能力。
3、只有具备实用性的情况下才考虑审查新颖性,只有在具有新颖性的情况下才考虑审查创造性。
4、突出实质特点判断三步法:确定最接近现有技术----确定发明的区别技术特征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判断非显而易见性。
最接近现有技术:与要求保护的发明技术领域相同,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效果或者用途最接近和/或公开了发明的技术特征最多的现有技术,或者虽然与要求保护的发明技术领域不同,但能够实现发明的功能,并且公开发明的技术特征最多的现有技术。
存在技术启示的,不具有非显而易见性。
技术启示:a、区别技术特征为公知常识;
b、区别特征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相关手段;
c、另一对比文件披露的技术手段,该技术手段在对比文件中所起的作用与该区别特征在要求保护的发明中为解决该技术问题所起的作用相同。
4、实用性:符合自然规律可重复再现(可重复实施达到相同效果)。
不具有实用性的:a、无再现性(依赖随机因素)
b、违背自然规律(永动机,违背能量守恒定律)
c、利用独一无二的自然条件的产品。
d、人体或者动物体的非治疗目的的外科手术方法(无法在产业上使用)。
e、测量人体或者动物体在极限情况下的生理参数的方法。
f、无积极效果。
在实务考试中,一般不会考察实用性,对于实用性的考察主要在法律选择题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