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bao:楼上所言极是!对参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一定要有专利权评价报告,否则真的会泛滥。 (2012-05-19 15:44) 
dyjczr:科技部门不会要求提交评价报告的,原因大家该想到的,科技部门从自己利益角度不会提标准收紧的问题。税务部门的人大多不懂知识产权,也提不出什么改进意见。对企业来说,高新只是减税的一个方法。我现在怀疑是不是国家也只是利用高新认定给企业减负而已,所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已 .. (2012-10-03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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