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新闻] 朗科维权面临两难:身陷清一色知识产权诉讼

2010-12-22 03:14
421213
quantum  注册会员 | 2011-1-24 04:57:25

Re:朗科维权面临两难:身陷清一色知识产权诉讼

哈哈,这个评论好玩。。。
良心代理 wrote:
直接侵权,直接原样抄袭,相对于国情来讲,那就是那是原地踏步,没有迈步。如果连这都要包庇,那未来恐怕没啥指望。
等同或从属侵权,拿来,然后改进,对于三聚氰胺和假鸡蛋之类的发明层出不穷的国度来讲,这要求只是迈了一小步,扯不到蛋~~。在当前国情下,那啥小品里说了,这个可以有~~~
彻底不侵权,直接研发出自主知识产权的东西,彻底不侵犯老外的知识产权,相对于国情来讲,这要求的步子是迈的大了点,容易扯到蛋~~~。但是,如果一不小心,这种状况发生到了我们伟大的国度里,个人认为,能包庇到什么程度就包庇到什么程度吧。

哈哈~~~~~~~
广告位说明
专利门  高级会员 | 2011-1-24 19:08:43

Re:朗科维权面临两难:身陷清一色知识产权诉讼

良心代理 wrote:
个人认为,专利侵权成本太低是根本原因之一。
其实,做假货、说假话的成本都低……
广告位说明
kaiku  注册会员 | 2011-4-2 17:34:47

Re:朗科维权面临两难:身陷清一色知识产权诉讼

看了这篇文章,不知所云。别人提无效,是应该的。如果你的技术是原创的,技术思路是自己构建的,就不怕别人来无效。
自己害怕,说明自己有鬼,专利用其他东西拼奏起来吓唬人的。
connie123  中级会员 | 2011-4-2 20:48:49

Re:朗科维权面临两难:身陷清一色知识产权诉讼

helz_heq wrote:
不明白该文中的这一段话:“225专利系“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自2002 年该项专利被授权以来,该项专利已先后经历了 7 次被不同主体要求宣告其无效的请求,但专利复审委员会均为宣告其无效。”细则不是规定“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就无效宣告请求作出决定之后,又以同样的理由和证据请求无效宣告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受理”么?莫非这7次无效请求的理由和证据都不同,而复审委老老实实地宣告了7次无效?抑或是后来提出无效请求时,前面的无效决定还没有出来?总觉得好像有点浪费行政资源。再不就是将“有效”错写为“无效”了?国知局网站上的法律状态检索也查不到无效信息。

应该解读为: “但专利复审委员会均宣告其无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