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实务的考题形式与我预料的相同。个人认为答辩或无效都属于专利申请的后期事务,但是根据代理人条例没有通过考试获得资格的人是不能处理这些事务的。因此,以往的考题与代理人条例有点冲突。而权利要求书撰写是代理人的入门标准,作为资格考试的形式比较合适。若本次考试反响较好,国知局可能会延续这种考试形式。此外,撰写比答辩、无效更为灵活,可考性更强。如果答辩、无效抛开程序、法条而言,只留下八股文式的框架、套话,考得只是笑话。
至于今年实务的答案,应该不会局限于一两种权项撰写方式。只要具有创造性的权项都可以得到一定的分数。而第二题更留给考生论述为何这般撰写权项的空间。有理有据,自然有分。至于哪个区别技术特征可使得权项保护范围最大,则会引入对具体技术方案本身的理解,导致不公平。所以,保护范围对得分的影响有限,具体参考08年的评分标准。
所以,个人觉得本案的区别特征应该从给出的材料中明确以“还包括”、“优选地”、“更好地”这类语言中去寻找,同时注意两个对比文件中已揭示的技术特征,而不要过多地涉及具体的技术方案中离心、粉碎、搅拌、分层等内容。否则,又涉及到具体技术方案本身的理解,对非本领域人员不公平。换而言之,要抓住具体的部件结构区别,技术效果都是浮云。
至于分案、合案,应该分数比例不大。如果只写一个有创造性的独权(不是难事吧?),其它都附属于该独权,就不会存在单一性问题了。若以权项的保护效力为由进行分案,则无相关法条作为理由进行支撑,因此作为考点的可能性不大。所以,此部分若分案或多个独权可能会造成更多的隐患,同时第二题的工作量剧增,相信没做完的同学就因为这个原因吧。个人觉得采用单一独权的写法,最为省事,扣分应该不会太多,性价比较高。
今年实务考试的重点还是老地方--区别技术特征,次重点在于权项的撰写相关规范。评分标准可能为:撰写的权项有创造性,则给予一定分数;若发现撰写不符规范(如多重附属于多重附属、不清楚、上下位等)的地方,则扣分。
以上以考试为限,个人浅见,欢迎拍砖。
最后,希望用心了的同学高分通过,突击了的同学勉强通过,祼考的同学随机通过。
我,必须得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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