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色精灵 wrote:
实务中甚至论述完权利要求1具有创造性之后,对从权直接说一句:“权利要求*到*是独立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在权利要求1具有创造性的前提下,其从属权利要求也具有创造性”,这样就ok了。但考试中还是要多写几句,凑字数嘛。
按照summerrid的说法,我自己也是这样写的,为何参考答案不写成从属权利要求3是独立权利要求2的进一步限定,在独立权利要求2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从权3也具有创造性,而是写成了去论述采用茶叶和荞麦皮没有技术启示了呢?如果答案写成了从属权利要求3是独立权利要求2的进一步限定,在独立权利要求2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从权3也具有创造性,这样能得分吗?找不到09评分标准,各位高手求助一下哈 答案中没有对独立权利要求2的创造性进行论述,所以也就不能直接说权3是权2的从属权利要求,所以具有创造性。答案也有瑕疵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