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与真题] 关于09年实务的纠结

2010-10-13 18:47
526325
Eileenxiaoyu  注册会员 | 2010-10-27 23:28:47

Re:关于09年实务的纠结

cchhkk wrote:
我认为独权5的创造性更成问题

对比文件1公开了   颈枕     有药垫,已经给出了技术启示

难道  头枕和颈枕   有药垫,和   仅头枕   有药垫 ,还有创造性吗?

独权5  不过是  药垫   的位置不同呗

这个技术特征  也太显而易见了

难道在答复无效请求的意见陈述书中,不需要全面论述新颖性和创造性的问题吗?
广告位说明
wogua  新手上路 | 2010-10-30 00:39:43

Re:关于09年实务的纠结

疑问。如果专利权人认为是里边填充的药物使权利要求具有了创造性,复审委是否可以以实用新型不能保护材料来依职权补充无效理由呢?
广告位说明
jinfliuhulan  注册会员 | 2010-10-30 21:02:50

Re:关于09年实务的纠结

谢谢!这个算是比较权威、合理的答案了。
25598086  注册会员 | 2010-11-1 17:55:29

Re:关于09年实务的纠结

有人告诉你“麝香、人参”能治感冒,你能联想到“茶叶和荞麦皮的混合物”也能治感冒吗?答案的创造性放在了这里,考试时不能想的太多。
wyzstar918  注册会员 | 2010-11-1 23:54:23

Re:关于09年实务的纠结

兰色精灵 wrote:
实务中甚至论述完权利要求1具有创造性之后,对从权直接说一句:“权利要求*到*是独立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在权利要求1具有创造性的前提下,其从属权利要求也具有创造性”,这样就ok了。但考试中还是要多写几句,凑字数嘛。
按照summerrid的说法,我自己也是这样写的,为何参考答案不写成从属权利要求3是独立权利要求2的进一步限定,在独立权利要求2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从权3也具有创造性,而是写成了去论述采用茶叶和荞麦皮没有技术启示了呢?如果答案写成了从属权利要求3是独立权利要求2的进一步限定,在独立权利要求2具备创造性的情况下,从权3也具有创造性,这样能得分吗?找不到09评分标准,各位高手求助一下哈
答案中没有对独立权利要求2的创造性进行论述,所以也就不能直接说权3是权2的从属权利要求,所以具有创造性。答案也有瑕疵吧。
redstar  中级会员 | 2010-11-2 17:44:37

Re:关于09年实务的纠结

考试就是考试,不是工作。
所以考题中不出现的信息,考试的时候坚决不要去多想。由于考试只是拿简单的技术问题,来考大家对专利的熟悉及知晓程度,不是考技术的。
国知局的几个老师今年在杭州讲课,很不错,值得听一听。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