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与真题] 关于09年实务的纠结

2010-10-13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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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实务无效题中的权利要求6,

请求人认为权利要求6 不具备创造性

“权利要求6 的附加技术特征为药垫中药物的具体组成。对比文件1 中虽然没有公开完全
相同组成的药物,但已经给出了技术启示,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很容易地想到采用同样的
技术手段,并能够解决相应的技术问题,因此权利要求6 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二
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

我同意这个观点,因为本专利说明书中相关陈述的是
“其中充填有预防和治疗颈椎病的药物,药物为重量配比为3:2 的茶叶和荞麦皮的混合物“,

而对比文件1中说的是
”;颈垫5,在其上面可通过缝纫或者粘钩等方式结合装有药物的药垫6,药物由例如麝香、人参等能预防和治疗颈椎病的药物构成  “,

因此确实能让本领域技术人员由对比文件1想到权利要求6的技术方案啊。

可是,09年的答案认为,
关于修改后的从属权利要求3(即原权利要求6) 的创造性
请求人认为对比文件1 给出了采用本专利权利要求3 所述药物的技术启示,但是专利权人认为对比文件1 仅公开了采用麝香、人参等药物,本领域技术人员不能得出采用权利要求3 所述药物的技术启示,因此请求人的理由不能成立,权利要求3 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可是对比文件1和本发明都强调”能预防和治疗颈椎病的药物“了呀。这还不叫启示?啥叫启示?

请高手们给点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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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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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o_late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10-10-14 17:50:18

Re:关于09年实务的纠结

这么快就沉了?没人给指点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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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errid  注册会员 | 2010-10-14 18:11:06

Re:关于09年实务的纠结

创造性的答复,无论是考试还是实践中,其实关键是独立权利要求1,只要权利要求1经过适当的修改,相对于现有技术具有创造性了,其从属权利要求自然具有创造性。

楼主完全不需要因对从属权利要求创造性论述的几句话而纠结,考试中这里的得分比例非常低的。

实务中甚至论述完权利要求1具有创造性之后,对从权直接说一句:“权利要求*到*是独立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在权利要求1具有创造性的前提下,其从属权利要求也具有创造性”,这样就ok了。但考试中还是要多写几句,凑字数嘛。
从良未遂  新手上路 | 2010-10-14 18:28:24

Re:关于09年实务的纠结

果汁局比你更纠结,不是至今也未发布出官方的“范文”嘛。
myappletree  注册会员 | 2010-10-15 08:07:47

Re:关于09年实务的纠结

summerrid wrote:
创造性的答复,无论是考试还是实践中,其实关键是独立权利要求1,只要权利要求1经过适当的修改,相对于现有技术具有创造性了,其从属权利要求自然具有创造性。

楼主完全不需要因对从属权利要求创造性论述的几句话而纠结,考试中这里的得分比例非常低的。

实务中甚至论述完权利要求1具有创造性之后,对从权直接说一句:“权利要求*到*是独立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在权利要求1具有创造性的前提下,其从属权利要求也具有创造性”,这样就ok了。但考试中还是要多写几句,凑字数嘛。
权6是引用权5的,权5的创造性很成问题.
cchhkk  注册会员 | 2010-10-15 12:54:29

Re:关于09年实务的纠结

我认为独权5的创造性更成问题

对比文件1公开了   颈枕     有药垫,已经给出了技术启示

难道  头枕和颈枕   有药垫,和   仅头枕   有药垫 ,还有创造性吗?

独权5  不过是  药垫   的位置不同呗

这个技术特征  也太显而易见了
老考生  中级会员 | 2010-10-18 19:48:02

Re:关于09年实务的纠结

1、无具体比例,仅能算一个设想,并不能成为一个”技术启示“,个人认为技术启示起码应该是个能解决技术问题的技术手段(重量配比****)。
2、无效请求没有针对独权5的创造性的请求,算请求人的一个失误,就应当认为独权5有创造性。
summerrid  注册会员 | 2010-10-18 22:46:34

Re:关于09年实务的纠结

myappletree wrote:
权6是引用权5的,权5的创造性很成问题.

考试考的是无效答复。好像无效请求人只提出权5的新颖性问题,没提创造性吧?答复无效的时候只需要针对请求人提出的理由做答复,不做任何扩展啊。这可和答复OA是完全不同的啊。人家只说你没新颖性,那么对比文件是only头枕药垫,本申请是头枕和颈枕的药垫,当然不同啦,有新颖性就ok啊。
mashifei  高级会员 | 2010-10-18 23:56:06

Re:关于09年实务的纠结

我也觉得答案比较牵强。不过权利要求1具有创造性的话,不应否认其从权的创造性。从这个角度出发,似乎可以说得通。
zcull  注册会员 | 2010-10-19 16:54:39

Re:关于09年实务的纠结

觉得 “老考生” 讲的比较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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