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imomo wrote:
谢谢comeflywithme!
所述技术方案,包括模块A、模块B和逻辑电路,皆为公知技术。模块A输出一种数据,数值比较器把这组数据与预设值作比较,结果为“真”时,指示模块B完成一种控制功能。这样看来,根据公知的电路控制原理,模块A和模块B的连接并不存在一直没有解决的技术难点。
在现有技术中,模块B在其它类型的数据的控制下,也能够实现其在所述技术方案中同样的技术结果(例如,在所述技术方案中,模块A输出的是压力数据,而在现有技术中,控制模块B的数据是电流量数据)。因此,好像也不存在组合后实现的新的技术效果(请问,我这样理解“技术效果”对吗?)。
所述技术方案的唯一创新点是,据公知技术,模块B从未被来自于模块A的数据类型(例如,压力数据)所控制。那么,把模块A和模块B以逻辑电路相连接以达到控制的目的,能不能算是“组合后的技术效果比每个技术特征效果的总和更优越”呢?
恭请您再次指教。谢谢! 按照你这个说法,我感觉创造性可能很成问题。因为如果现有技术没有明确限制模块B只能被哪些类型的信号控制的话,那么,用模块A输出的信号去控制模块B,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很可能是显而易见的。除非还是我前面说的,关键是要说明A和B之间的连接本身有创新之处,是非显而易见的。
还有一个建议,如果只是图证书的话,可以申请实用新型。当然,也可以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试一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