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与代理人意见分歧,特咨询
zhaolj wrote:
注意,网页上原来写的时间,通常法院是认定的。
也就是说,在5年后,这个网页还在,2015年公证这个网页,可以用于评价2010年1月之后申请的专利的新颖性与创造性。 是吗?我感觉这挺不可思议的,
书证的形成时间是可以进行物理鉴定的,网页怎么鉴定?
可能是因为法官、发明人缺乏网络常识吧。
改个网页有多容易阿。不说有账号的情况,就算没有账号,都可以买通管理员删贴、修改的。这种东西可以作为证据的事就算有,应该也是以前的事情了,会随着社会平均科技知识的发展而不再发生。
也许在中国什么事情都可以发生,但那不是规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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