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 与代理人意见分歧,特咨询

2010-1-16 01:37
597320
良心代理  专利代理人 | 2010-1-21 18:01:09

Re:与代理人意见分歧,特咨询

loongboy wrote:
楼主,
我们先不谈技术专业性,

你已经把你的技术公开了,就这一点,你已经不能申请发明了,申请实用新型的话  如果别人看到这个帖,你的实用新型也可以被立即无效。

免费都是要面临风险的嘛。要不然,收费的岂不是都要饿死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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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nglou  中级会员 | 2010-1-22 06:12:56

Re:与代理人意见分歧,特咨询

这倒不是问题。
回头别人想找这个网页来无效你的专利,让他先作公证吧。
你抬手就把专利申请了,他来得及吗:)
loongboy wrote:
楼主,
我们先不谈技术专业性,

你已经把你的技术公开了,就这一点,你已经不能申请发明了,申请实用新型的话  如果别人看到这个帖,你的实用新型也可以被立即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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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ongboy  中级会员 | 2010-1-22 16:05:31

Re:与代理人意见分歧,特咨询

binglou wrote:
这倒不是问题。
回头别人想找这个网页来无效你的专利,让他先作公证吧。
你抬手就把专利申请了,他来得及吗:)
你是律师吧,
只有律师才喜欢钻法律的空子。

我只是就事论事,至于双方对抗举证,那是具体诉讼行为发生的时候的事情了
良心代理  专利代理人 | 2010-1-22 16:52:44

Re:与代理人意见分歧,特咨询

binglou wrote:
这倒不是问题。
回头别人想找这个网页来无效你的专利,让他先作公证吧。
你抬手就把专利申请了,他来得及吗:)

没看明白,你是想说什么意思呢?

什么来不及?

抬手就把专利申请了,跟无效来不及什么关系?

请恕偶愚钝,呵呵:)
binglou  中级会员 | 2010-1-22 23:31:41

Re:与代理人意见分歧,特咨询

loongboy wrote:
你是律师吧,
只有律师才喜欢钻法律的空子。

我只是就事论事,至于双方对抗举证,那是具体诉讼行为发生的时候的事情了
汗ing……我忘了上网不能用务实思维要用上网思维(伟光正),被拍砖了……
binglou  中级会员 | 2010-1-22 23:51:34

Re:与代理人意见分歧,特咨询

quote]良心代理 wrote:
没看明白,你是想说什么意思呢?
什么来不及?
抬手就把专利申请了,跟无效来不及什么关系?
请恕偶愚钝,呵呵:)
[/quote]
被longboy拍砖了,我把此例作为反面教材讲解一下吧:
如果你2000年1月1日在网上看到别人的一个新技术,
2001年1月1日他以此专利诉你侵权,2001.1.10你去无效他,
你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
你的证据是该网页,你的理由是该证据破坏了专利的新颖性,
因为他不承认你的网页真实性--他律师肯定会这么干,
你需要找公证证明网页的真实性和证据生成时间,
尤其是证据生成时间应该在他申请专利之前,如果他在网上公开技术之后马上就申请了,比方说申请日是2000.1.20,
那个时候,你不太可能有意识去作这个公证的,就算你看到--就算本帖的人都看到。
等你琢磨来琢磨去终于决定要去作这个事情的的时候,可能已经在他申请之后了。

钻法律的空子也分不同情况:有的是钻实体的空子,维护了程序正义;有的反之。
patentchina  高级会员 | 2010-1-23 01:57:24

Re:与代理人意见分歧,特咨询

申请人常把新颖性和创造性混为一个标准是常见的事情。楼主的代理人是基于创造性考虑才不建议申请发明,而且发明代理费自然比实用新型代理费高,楼主代理人给你这个建议还算负责。。不过楼主的代理人要是讲创造性的评判方式结合你的申请给你讲清楚就更好了。。就能够解决楼主的疑问了。。
redstar  中级会员 | 2010-1-23 17:21:07

Re:与代理人意见分歧,特咨询

这个技术我稍微知道些

如果找的好的代理,发明专利是可以拿下来的,但是并不如同楼主要求的那么大的保护范围   
注:本人不是代理人
zhaolj  中级会员 | 2010-1-31 07:26:43

Re:与代理人意见分歧,特咨询

binglou wrote:
quote]良心代理 wrote:
没看明白,你是想说什么意思呢?
什么来不及?
抬手就把专利申请了,跟无效来不及什么关系?
请恕偶愚钝,呵呵:)
被longboy拍砖了,我把此例作为反面教材讲解一下吧:
如果你2000年1月1日在网上看到别人的一个新技术,
2001年1月1日他以此专利诉你侵权,2001.1.10你去无效他,
你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
你的证据是该网页,你的理由是该证据破坏了专利的新颖性,
因为他不承认你的网页真实性--他律师肯定会这么干,
你需要找公证证明网页的真实性和证据生成时间,
尤其是证据生成时间应该在他申请专利之前,如果他在网上公开技术之后马上就申请了,比方说申请日是2000.1.20,
那个时候,你不太可能有意识去作这个公证的,就算你看到--就算本帖的人都看到。
等你琢磨来琢磨去终于决定要去作这个事情的的时候,可能已经在他申请之后了。

钻法律的空子也分不同情况:有的是钻实体的空子,维护了程序正义;有的反之。
[/quote]

注意,网页上原来写的时间,通常法院是认定的。
也就是说,在5年后,这个网页还在,2015年公证这个网页,可以用于评价2010年1月之后申请的专利的新颖性与创造性。

因此,公开技术内容一定要小心再小心。
zhaolj  中级会员 | 2010-1-31 07:28:26

Re:与代理人意见分歧,特咨询

建议楼主现在对发言进行编辑,删除附图,删除技术内容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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