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代理 wrote: 结合体就是结合体,貌似不好硬行拆分 理解技术或者在发明人的配合下理解技术 与 理解法律法规或者在别人的帮助下理解法律法规 之间,哪个更容易实现,恐怕也要因人而异。在技术发展相对落后的国情下,貌似前者更容易。
良心代理 wrote: 不懂技术的律师(包括部分所谓的代理人)把专利案子搞死的很多 看过几本专利书的发明人(包括部分黑代理)把专利案子搞死的也不少 貌似只看哪一边得出的结论都会有失偏颇 结合体就是结合体,貌似不好硬行拆分 理解技术或者在发明人的配合下理解技术 与 理解法律法规或者在别人的帮助下理解法律法规 之间,哪个更容易实现,恐怕也要因人而异。在技术发展相对落后的国情下,貌似前者更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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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ger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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