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人在以被剽窃人的反抗别有目的的名义,为剽窃别人文章的行为打掩护,鉴定完毕。
这部分人对剽窃别人文章的行为如此打掩护的目的是什么,没有鉴定,因为大家都心知肚明,哈哈~~~~~~~~~
转载不注明出处典型举例:
(为了尽量避免对当事人的负面影响,在此帖被浏览数次后,举例已被删除)
鉴于被认为有炒作之嫌,故不再主动垒楼。
在此帖回复lx:
lx的说法正应验了3楼的说法,呵呵:)
当然,毕竟也算是知识产权行业的,还是懂点知识产权法律的,转载不注明出处被指出来后,感觉不爽,找个理由出来反击一下也是人之常情。
再次重申:
那个标注为“快速代办各种专利证书”的博客的博主,请速速将转载自我博客的文章删除。我已经在你的博客声明过两次,并且从你的登录记录看,可以确信你已经看到了,请自重。
因为不愿意与歪门邪道同路,已经被咬习惯了,所以,我也不在乎被多咬一回了。寄希望于让 * 咬几声就让我向歪门邪道低头的,恐怕很难。但是,此帖皆因我偶然间发现此博客而起,希望此博博主能尽快处理。
我可以容忍大家转载我的博客用于学习和交流,但不管 * 怎么咬,我都不能容忍打“快速代办各种专利证书”这种口号的博客转载我的博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