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搜索了一下,转载率还挺高,只是,注明出处的却极少。
这也倒与我国知识产权意识的整体状况相匹配。
本人在此郑重声明,转载本人博客文章,请注明出处,尤其是类似标注为“快速代办各种专利证书”的博客,请自重。
要不就别转载,要转载就请注明出处,否则,一不小心被认为是我剽窃你的文章,就不太好了。
即日起,本人博客博文谢绝转载,如需转载,请与博主联系。已转载但未著明出处者,请与2009年10月30日前删除。
很抱歉,实在是因为发现了诸多对本人博客博文的不当使用现象,尤其是在一些“黑代理”手里。此现象与本人写博客的初衷背道而驰,所以不得不作出如此决定,请谅解。
再次重申:
那个标注为“快速代办各种专利证书”的博客的博主,请速速将转载自我博客的文章删除。我已经在你的博客声明过两次,并且从你的登录记录看,可以确信你已经看到了,请自重。
因为不愿意与歪门邪道同路,已经被咬习惯了,所以,我也不在乎被多咬一回了。寄希望于让 * 咬几声就让我向歪门邪道低头的,恐怕很难。但是,此帖皆因我偶然间发现此博客而起,希望此博博主能尽快处理。希望你尽快将转载我的文章删除,以便此帖尽快沉掉。
我可以容忍大家转载我的博客用于学习和交流,但不管 * 怎么咬,我都不能容忍打“快速代办各种专利证书”这种口号的博客转载我的博文。
nnd,最终还是没搭理我的声明,我真的无语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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