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论文] 关于专利保护期限

2009-9-12 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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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ping  注册会员 | 2009-9-29 01:19:25

Re:关于专利保护期限

为了履行世界贸易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第70条的规定,2001年12月1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部分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延长”的事宜作了如下规定:  
    一、1992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下同)向原中国专利局提出申请、到2001年12月11日仍然有效的发明专利权,其专利权期限延长为自申请日起20年。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上述发明专利权的期限延长予以公告,但不更新专利证书,原专利证书继续有效。

我理解错了,把期限届满的公告日误认为专利权终止日了,
看来的确因为流程的原因,专利权终止后要几个月国知局才公告。

那么那些主动撤回的或者没交年费而终止的专利,其权利终止日应该是哪个日子?公告日?

我是不是有些钻牛角尖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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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y800105  注册会员 | 2009-10-1 00:05:46

Re:关于专利保护期限

没交年费而终止的专利:年费交至9月30日,没再交费,终止日是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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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ker  新手上路 | 2009-10-2 01:47:27

Re:关于专利保护期限

在美国,专利期限(invention)也是二十年吧,但有些专利为什么会从申请日算起超过二十年呢?甚至多出好几年。什么情况下会出现这种情况?另外,连续案的期限是怎么算的?请高手指点。
patentagent  注册会员 | 2009-10-9 19:15:01

Re:关于专利保护期限

美国专利的保护期限延长是因为
如果是由于美国专利局的原因在审查过程中耽误了时间,影响了授权日期的话,那么专利局会根据法律规定计算出应延长的期限用以补偿。
所以美国的专利保护期限并不一定是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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