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一个关于专利申请人主体资格的问题

2009-8-27 00:11
355412
没谱  中级会员 | 2009-8-30 04:30:06

Re:一个关于专利申请人主体资格的问题

请教易水: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制和有限责任制属于个人合伙吗?
在专利代理条例第四条(三)中规定财务独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在韩晓春的课件中,也说 合伙企业、非法人团体等也可以是民事主体。

我有点晕,你上面说个人合伙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确定吗?
能给解释解释吗?要不说说在哪了解这些内容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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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水  注册会员 | 2009-8-30 05:23:56

Re:一个关于专利申请人主体资格的问题

我国民法通则确立了中国的法人基本制度。基本条件是: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有自已的组织机构和法人章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合伙企业是民事主体,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但不具有法人资格,因为它承担的是无限责任。

你可以网上搜一下这个问题。学法律的TX会答复的更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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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ilei1027  注册会员 | 2009-9-1 19:13:30

Re:一个关于专利申请人主体资格的问题

合伙应该按多个各人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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