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审/无效/诉讼] 中国的专利审查就是个笑话

2009-8-19 06:07
806038
有点雨点  中级会员 | 2009-8-19 17:38:15

Re:中国的专利审查就是个笑话

整份审查意见,都在认为“所要实现的目的相同,所以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地”,答一通以后就驳回了,可笑的是驳回意见里面对对比文件1所公开的技术方案的描述竟然是错误的,在意见的正文里面竟然描述了一个经过“修改”对比文件1的技术方案,使之与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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烦人啊  中级会员 | 2009-8-19 17:42:58

Re:中国的专利审查就是个笑话

有点雨点 wrote:
做过一个案子,一种A装置,用于取暖并可节省空间。审查员引用一份对比文件1,其公开一种用于取暖的B装置,结构完全与A装置不一样,但是审查员竟然能得出结论:对比于文件1,A装置的区别在于可以节省空间的那部分结构。然后再引用一份对比文件2,结构也跟A装置不一样,但可以节省空间,审查员得出结论:节省空间那部分的技术方案被对比文件2所公开。然后再结合公知常识,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
结合共知常识来说明不具备创造性起码审查员全面审查过了,比A26.4这种好多了吧,这种情况下从不同的发明目的以及达到的效果进行答复(当然,你的申请确实要有点东西),我觉得驳回率并不是很高。

倾向驳回的审查意见中,这类算是相对好处理的了,并不是太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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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雨点  中级会员 | 2009-8-19 17:45:09

Re:中国的专利审查就是个笑话

我建议申请人复审,申请人竟然说算了。
nnd,想到那个案子,就不顺,都差点自己出钱提复审了。
专利陀螺  注册会员 | 2009-8-19 20:55:26

Re:中国的专利审查就是个笑话

你们说的这些事情我很少遇到。

通过沟通,能够解决审查员理解上的偏差,这是代理人的一个硬功夫。

楼主说的事情,听说过,好像是有人非正常操作。
qszl  中级会员 | 2009-8-20 00:22:54

Re:中国的专利审查就是个笑话

同一个申请人申请的比较相似的发明,审协和审查部居然做出一样的意见,有copy的嫌疑~~
omniscience  注册会员 | 2009-8-20 01:07:11

Re:中国的专利审查就是个笑话

楼主只是在无效中参予了这个案子,并不了解申请中发生的问题,有可能是申请人当初托关系增加了内容,得到了授权。但授权后的事情 并不是审查员所说了事,那是任何人都可以提无效。现在被人提无效太正常不过了。这些后果有可能是申请人自己造成的。
    如果真是审查员自己的大意,而让此案授权,那高兴的也是申请人或代理人。这种个别情况很少能碰到。现在别说增加新的内容,就是改下文字表述,都要和审查员解释半天。
    楼上有些说审查员不会审,结论不正确。。。。等等。这种事情如果被我碰到我高兴都来不及,如果你能发现审查员说错了,说明案子有希望授权。这时需要表现的是你的代理水平,如果明显是错的你还说服不了审查员,只能说明另一个问题。
    我只是一个代理人,一个没证的代理人。但是答通中很少碰到那种什么都不懂而做出结论的审查员,他们不懂时会发通或是打电话勾通。当然这时发的通就是你们所说的认为可笑的通。此时需要的是你对案子的理解和表达水平,将审查员从错误的思想中解放出来,而认同你的观点。关于“有点雨点”所说的那种一通就驳了的情况,我认为非常有可能是在答通时没有说清问题,让审查员认为他的结论是正确的,才会驳的。大家可以看一下一通就驳回在指南中是如何规定的。想不让二通就驳的方法都有很多,何况一通。
    多和审查员打电话勾通,会了解审查员的想法,再去有针对性的回复会好的多,也可以知道审查员并不是都吃干饭的。
    随便聊聊,大家把不可能的事变成可能,那才是成就。
omniscience  注册会员 | 2009-8-20 01:19:49

Re:中国的专利审查就是个笑话

另外,大家也可以查一下,看看那些专利制度有几百年历史的国家,能不能保证授权专利的稳定性。
    国家对专利进行审查并授权,让申请人得到一定期限的保护,这是一种交易,并不是强制性的。你完全可以用商业秘密之类来保护,你要求一种鼓励行为承担责任,法律上没有依据。
    再说了任何一种发明创造都是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做出的(开拓性的除外),你自己能保证你申请的发明创造没有别人在做或是再用?任何一个国家想要把一个专利审查的非常清楚,面面俱到,那样的成本估计没有几个能受得了的。
    现在中国知识产权专利审查这种情况,包括了与申请人/代理人互动这一节,已经非常不容易了,最少给了你一个说理的机会,其它的行业里那个你能参与审批过程?
solo  中级会员 | 2009-8-20 01:33:44

Re:中国的专利审查就是个笑话

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审查员和代理人本来就是栓在一条线上的两只蚂蚱,说同生共死都不为过,要是这两个群体之间还互相指责,那才是最大的笑话
yongyuanxinshou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9-8-20 01:34:45

Re:中国的专利审查就是个笑话

有点雨点 wrote:
个人觉得美国专利审查过严,有点像“宁可错杀一千(专利),也不放过一个”。这样做的后果是好多应该授权的专利得不到,但另一方面是无效专利诉讼数量相对来讲比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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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于某些审查员动不动就以“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文件2~n及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可以得出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来驳回申请,你就会觉得美国专利审查不会过严了。
做过一个案子,一种A装置,用于取暖并可节省空间。审查员引用一份对比文件1,其公开一种用于取暖的B装置,结构完全与A装置不一样,但是审查员竟然能得出结论:对比于文件1,A装置的区别在于可以节省空间的那部分结构。然后再引用一份对比文件2,结构也跟A装置不一样,但可以节省空间,审查员得出结论:节省空间那部分的技术方案被对比文件2所公开。然后再结合公知常识,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
我当时看完审查意见后的第一句话就一个字:肏!申请人看完的第一句话是:审查员懂个狗屁!
这个字俺不认识哦,谁教教啊。
类似这个例子的OA还是比较多的,但要说明下,这类OA基本都是一通,申请人不知道,你应该知道,如果让申请人说了上面这第一句话,我想代理人还是需要解释下的,要不更多的申请人会有例如:申请专利其实是很主观、没有专业性的东西;“登记”个专利需要多少钱;中国审查的不行,审查完了,出来都是垃圾专利;托托关系花钱帮忙通过了呗;等等。
我遇到过一个一通比这还厉害,是PCT的,权利要求很多。意见是这样的,找到2篇对比文件,将权利要求1分析了下,基本就是对比文件1揭露了...+公知常识,否定创造性,接下来,权利要求2依附权1,结合对比文件2+惯用手段啥的否定创造性,之后所有的权利要求挨个用基本一样的话句否定创造性,包括后面其它的独立权利要求。整个OA分析下来可以得出,没有实质上进行技术特征的比对,基本都是套话,甚至在叙说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时有明显的错误或是重复(估计Ctrl+c/v没用好),唯一的有用之处在于:提供了对比文件。
这类OA其实很明显:审查员在“赶案子”,由于有一处实在是有歧义,所以打电话咨询了,沟通过程中该审查员承认确实没有仔细处理,而且我感觉到他手上的活还超多,电话过程中的语速都明显在赶时间,但态度很好。由于是PCT案子,我找了下检索报告,没错,对比文件与检索报告中的基本一致。叹了口气,自己去按照审查员的思维分析案子去了。其实这样也是有好处的,至少你自己这一回变成了引导思维的人,审查员在以后的沟通中也更容易接受你的意见。
我说这个案例,包括LZ说的问题,其实想表达:既然出现了的事情,势必是有原因的,而我们看待这个问题的时候需要客观理智。站在不同角度,是有不同看法的,同时,不要以点盖面。
LZ如果你是审查员,也许还会骂中国申请人/代理人的水平太过低下;又或许您做无效做多了以后,回头看到自己之前做的无效其实并不完美;亦或是您如果是美国或者其他什么国家的审查员或代理无效的专利律师,这会正感慨中国的审查制度如何符合中国的国情。我们需要时间去改进、改革,就如同专利一样不断革新。
至于审查员负责的问题,当然要负责,但首先要知道如何追究责任,能够出现失职、错判的能有几个,那些去复审的还不基本都是需要探讨的,怎么定义这个责任问题?其次,审查员内部是有相关评定和探讨,大家都知道公务员内部是怎样的环境;最后,犯错是要负责任,但一是不能说审查员要保证不犯错误,那样提出要求和做到这个要求的都不是人,是神仙,二是审查员你说要负怎样的责任?经济赔偿?牢狱?怎么可能,你要是审查员你也不干了。其实我觉得看到自己犯错已经是心理的惩罚,何况是要公开自己的错误,受舆论的指责?
171872583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9-8-20 01:46:50

Re:中国的专利审查就是个笑话

都是制度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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