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审/无效/诉讼] 中国的专利审查就是个笑话

2009-8-19 06:07
805838
中国的专利实审质量不高,宽紧度变化大,并不能保证通过实审的专利申请有较稳定的权利,那这样的制度有什么存在的价值?

最近在做无效的案子,发现在实审阶段中,申请人明显地加入了新的subject matter,可居然也授权了。现在被无效请求人作为无效理由给抓住了。

在我看来,这明显是审查的事故,这种问题审查员当时是应该发现的,现在让申请人交了这么多年的年费,又面临被无效,还可能有侵权等法律责任,这很大程度上是审查员的失误(或者无能)造成的。

这只是问题的很小的一方面,事实上,审查员的问题更大的是在于在新颖性创造性的分析上。感觉审查员对于具有非显而易见性的发明申请(个人觉得审查员只能看懂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的申请)都不能有正确的认识,结果导致很多有新颖性创造性的申请因而他们看不懂而被驳回 (也有很多没有有新颖性创造性的申请因而他们看不懂而被授权)。

不知道发达国家对于授权后被无效的专利,专利局是否要对申请人进行赔偿?没有这种赔偿制度,感觉专利局是在没有任何外部约束的条件下审查,审查质量怎么能够得到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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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son198458  版主 | 2009-8-19 06:15:05

Re:中国的专利审查就是个笑话

据说已经有质检了哟。

不过,因为审查员看不懂被驳回的情况确实不少,可能是中国特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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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s0  认证会员 | 2009-8-19 06:46:28

Re:中国的专利审查就是个笑话

啊!
远航  注册会员 | 2009-8-19 07:41:27

Re:中国的专利审查就是个笑话

gooner wrote:
中国的专利实审质量不高,宽紧度变化大,并不能保证通过实审的专利申请有较稳定的权利,那这样的制度有什么存在的价值?

最近在做无效的案子,发现在实审阶段中,申请人明显地加入了新的subject matter,可居然也授权了。现在被无效请求人作为无效理由给抓住了。

在我看来,这明显是审查的事故,这种问题审查员当时是应该发现的,现在让申请人交了这么多年的年费,又面临被无效,还可能有侵权等法律责任,这很大程度上是审查员的失误(或者无能)造成的。

这只是问题的很小的一方面,事实上,审查员的问题更大的是在于在新颖性创造性的分析上。感觉审查员对于具有非显而易见性的发明申请(个人觉得审查员只能看懂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的申请)都不能有正确的认识,结果导致很多有新颖性创造性的申请因而他们看不懂而被驳回 (也有很多没有有新颖性创造性的申请因而他们看不懂而被授权)。

不知道发达国家对于授权后被无效的专利,专利局是否要对申请人进行赔偿?没有这种赔偿制度,感觉专利局是在没有任何外部约束的条件下审查,审查质量怎么能够得到保证?

没有听说过USPTO对无效专利进行赔偿的案例。但是理论上来讲任何人可以以任何理由告USPTO,而法庭判USPTO输了的时候也有。

个人觉得美国专利审查过严,有点像“宁可错杀一千(专利),也不放过一个”。这样做的后果是好多应该授权的专利得不到,但另一方面是无效专利诉讼数量相对来讲比较少。
waiting82  注册会员 | 2009-8-19 16:11:01

Re:中国的专利审查就是个笑话

在笑话中求生存。。。

审查员也只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对法律和本领域各方面知识的把握自然也是有限的。也不可能要求其所有的案子都是正确的。有的时候,即便同一审查员看同一个案子,随着时间的增加和经验知识的积累,往往都会有不同的处理意见。

为什么要发通知书?这不就是一个相互沟通的过程吗?在这个过程中,相互理解,就存在争议的问题研究讨论阐明,彼此获得最大利益。

审查员也不愿意驳回的,写一个驳回决定需要充分的说理,是很难的。而且,对待驳回的质检也很严格。。。。

彼此的理解与谅解和沟通,才是避免出笑话的一条途径吧。
zhqx_1966  中级会员 | 2009-8-19 16:36:54

Re:中国的专利审查就是个笑话

对啊,重要的是沟通。谁也不是万能的。
审查员不懂,代理人可以打电话讲解嘛。
还有,当初代理人应该给客户讲清楚加入新subject matter的后果,这样即使以后被驳回或无效,代理公司也没啥责任。
良心代理  专利代理人 | 2009-8-19 16:40:05

Re:中国的专利审查就是个笑话

一方面,要求太高

另一方面,做的不理想

两方面就产生矛盾了哈:)

就专利审查如此,

就专利代理就非如此了?

呵呵~~~~~~~~~~~~
有点雨点  中级会员 | 2009-8-19 17:19:52

Re:中国的专利审查就是个笑话

个人觉得美国专利审查过严,有点像“宁可错杀一千(专利),也不放过一个”。这样做的后果是好多应该授权的专利得不到,但另一方面是无效专利诉讼数量相对来讲比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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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于某些审查员动不动就以“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结合文件2~n及本领域的公知常识可以得出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来驳回申请,你就会觉得美国专利审查不会过严了。
做过一个案子,一种A装置,用于取暖并可节省空间。审查员引用一份对比文件1,其公开一种用于取暖的B装置,结构完全与A装置不一样,但是审查员竟然能得出结论:对比于文件1,A装置的区别在于可以节省空间的那部分结构。然后再引用一份对比文件2,结构也跟A装置不一样,但可以节省空间,审查员得出结论:节省空间那部分的技术方案被对比文件2所公开。然后再结合公知常识,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是显而易见的。
我当时看完审查意见后的第一句话就一个字:肏!申请人看完的第一句话是:审查员懂个狗屁!
烦人啊  中级会员 | 2009-8-19 17:24:50

Re:中国的专利审查就是个笑话

\"发现在实审阶段中,申请人明显地加入了新的subject matter,可居然也授权了。\"

做为有一定专利素养的申请人和代理人,应该很清楚这样做的后果,审查员有可能因为大意漏过而授权,申请人和代理人绝对不可能是因为大意而添加的。就算要追究责任,申请人和代理人是主观故意,审查员最多是过失。

自己故意犯规侥幸授权,被无效赖审查员无能,这个该怎么说呢。。。

同样的事情最好站在不同的角度都观察观察,会更准确的。

PS:我可不是审查员,拒绝掐架。
北溟之鲲  专利代理人 | 2009-8-19 17:36:06

Re:中国的专利审查就是个笑话

在中国,什么都是笑话。
不过,最近收到的审查意见半数以上都是得不到说明收的支持、缺少必要技术特征等问题,存在新颖性、创造性的问题审查意见不足一半,是因为审查员的压力大,没时间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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