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anShore  注册会员 | 2009-8-14 22:30:32

Re:无奈的驳回决定——谨以此贴提醒各位同行,并记念我的第一份工作

虽然说lz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我最大的疑问是:Respose在正式递交前,lz原来的所没有人作校对工作的吗?

我对于本行业的最大感受有4个字:如履薄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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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son198458  版主 | 2009-8-15 05:49:10

Re:无奈的驳回决定——谨以此贴提醒各位同行,并记念我的第一份工作

你们公司没有通过ISO认证吧?审查员估计那几天心情不大好,不过主动补正不符合要求,审查员应该不予考虑,而且应该通知申请人,没有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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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s0  认证会员 | 2009-8-15 05:58:57

Re:无奈的驳回决定——谨以此贴提醒各位同行,并记念我的第一份工作

一个教训
如必要,可以提复审.
xw2gq  注册会员 | 2009-8-16 22:01:44

Re:无奈的驳回决定——谨以此贴提醒各位同行,并记念我的第一份工作

良心代理 wrote:
lz认识错误的态度不错,只要改过了,还是位好同志:)

据我对行业的体会,很多人遇到lz这样的情况,第一反应不是承认自己做错了,而是抱怨公司要求太高,小题大做:)
的确,楼主对待这个问题的态度还是值得肯定的,以后也相信你会更认真,会从自身找原因的人是会取得进步的。
另外这个审查员直接驳回的做法也的确值得商榷,补正书是她电话要求发的,更应该理解代理人的错误,起码应该再给一次机会,或者电话沟通,不知道她看到这个结果(辞退),会不会反思。
happyhappy  注册会员 | 2009-8-17 04:47:17

Re:无奈的驳回决定——谨以此贴提醒各位同行,并记念我的第一份工作

做这个工作要一点错都不出,太难了,这也是我从业两年来的感受,越来越觉得如履薄冰。
但是,也只能尽可能不犯错,而且是不能犯致命的错误。
另外,我觉得做人应该宽容一些,希望那位审查员也能多为代理人想想,做人都不容易,或许她将来也会做代理人呢。
camelogic  新手上路 | 2009-8-17 19:53:44

Re:无奈的驳回决定——谨以此贴提醒各位同行,并记念我的第一份工作

欣赏楼主的心态。
相信楼主以后会吸取教训,工作会更出色!
zuojiuer  中级会员 | 2009-8-18 00:38:09

Re:无奈的驳回决定——谨以此贴提醒各位同行,并记念我的第一份工作

不署真名代理的制度缺陷

理论上,应该是,代理人一个案子负责到底,而不是只署老板的名字,众代理人及无证人员干活的

离职频繁,是中国代理人制度的死穴

理论上,应该换人就著录变更
milayi wrote:
我硕士毕业后来到北京,在一个不大不小的专利代理公司工作快满两年了,没想到因为这样一件事情丢掉了我的第一份工作。

      今年年初,由一个同事转达并答复了一件专利申请的一通,修改了权利要求1,仅涉及三个字的改动,于是她只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第1页的替换页和修改参考页。

      后来,该同事离职。由我负责二通,仅指出权利要求11中记载的“约”字导致保护范围不清楚,我做了将“约”字删除的修改,由于修改仅涉及权利要求书的第2页,我也只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第2页的替换页和修改参考页。

      这件专利似乎已经可以得到授权了。

      但是,提交后没多久,接到该申请审查员的电话,指出在答复一通时提交过第1页的替换页,答复二通时提交了第2页的替换页,使审查员阅读起来不方便,因此希望以补正书的形式提交完整的权利要求1-3页。

      如果,如果这个时候我小心一点,也不会出问题,但是到了现在,也只能说“如果”。

      确实是我太大意了,居然将仅做了第二次修改的1-3页的替换页以补正书的形式提交了。

      于是,审查员以与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相同的理由驳回了这件申请。

      我能理解审查员的想法,她大概忘记了给我打过电话的事,以为申请人要借补正的机会偷偷地将权利要求1改成原来的样子,从而扩大保护范围,所以义不容辞地驳回了。

      我也能体会公司领导的心情,发生这样的情况怎么向客户交待,“代理的水平”怎么体现啊!好多客户都曾经强调过,出现任何问题都将更换代理公司。这个客户也许再也不会找我们代理了。所以,公司对我的态度也是:出现任何问题都是不能原谅的。(当然,也不排除当前形势和领导对我的印象的影响。)

      事已至此,只能接受后果,因为,我所从事的行业是不允许失误的。
zhqx_1966  中级会员 | 2009-8-18 16:36:09

Re:无奈的驳回决定——谨以此贴提醒各位同行,并记念我的第一份工作

每次答复时交全部权利要求就好了。
一通只交修改页造成了后面的问题。二通当然在一通基础上修改。
zhqx_1966  中级会员 | 2009-8-18 16:37:29

Re:无奈的驳回决定——谨以此贴提醒各位同行,并记念我的第一份工作

对啊,提复审。不行的话,告专利局啊。
临风笑歌  注册会员 | 2009-8-18 20:41:45

Re:无奈的驳回决定——谨以此贴提醒各位同行,并记念我的第一份工作

这个审查员忘记了做电话记录,责任在她,另外,如果有当时的电话录音或许能给楼主逃回公道.。引以为戒:尽可能不接受审查员的电话,要求其发通知书;权利要求或者说明书修改时要交全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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