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硕士毕业后来到北京,在一个不大不小的专利代理公司工作快满两年了,没想到因为这样一件事情丢掉了我的第一份工作。
今年年初,由一个同事转达并答复了一件专利申请的一通,修改了权利要求1,仅涉及三个字的改动,于是她只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第1页的替换页和修改参考页。
后来,该同事离职。由我负责二通,仅指出权利要求11中记载的“约”字导致保护范围不清楚,我做了将“约”字删除的修改,由于修改仅涉及权利要求书的第2页,我也只提交了权利要求书第2页的替换页和修改参考页。
这件专利似乎已经可以得到授权了。
但是,提交后没多久,接到该申请审查员的电话,指出在答复一通时提交过第1页的替换页,答复二通时提交了第2页的替换页,使审查员阅读起来不方便,因此希望以补正书的形式提交完整的权利要求1-3页。
如果,如果这个时候我小心一点,也不会出问题,但是到了现在,也只能说“如果”。
确实是我太大意了,居然将仅做了第二次修改的1-3页的替换页以补正书的形式提交了。
于是,审查员以与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相同的理由驳回了这件申请。
我能理解审查员的想法,她大概忘记了给我打过电话的事,以为申请人要借补正的机会偷偷地将权利要求1改成原来的样子,从而扩大保护范围,所以义不容辞地驳回了。
我也能体会公司领导的心情,发生这样的情况怎么向客户交待,“代理的水平”怎么体现啊!好多客户都曾经强调过,出现任何问题都将更换代理公司。这个客户也许再也不会找我们代理了。所以,公司对我的态度也是:出现任何问题都是不能原谅的。(当然,也不排除当前形势和领导对我的印象的影响。)
事已至此,只能接受后果,因为,我所从事的行业是不允许失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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