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姐提出的问题现在的确很多了哈.不过我做的领域和海姐不一样.但我觉得审查员的做法非常正确.
专利申请中,技术方案以及技术特征一定要作到唯一确定性.例如海姐提到的\"乳白胶\"的问题,虽然领域内可能默许公认这种物质指代什么化合物.但由于没有公开以及明确的记载.当这个案子处于侵权判定以及相应的无效程序的时候,这个问题就非常严重了.很有可能因为解释该名词指代的化合物出现偏差而使专利权人蒙受损失,或者使被诉侵权人承受本不应该出现的处罚.
所以在专利撰写过程中,代理人员首先一定要做到用词的唯一确定性.这样才能最好的划分本申请的保护范围,精确的描述技术方案.我不认为用词一定要按照行业标准.首先申请人不能完全按照标准用词提供申请技术资料.
但作为撰写人员,你一定要保证你写出来的文字必须只有一种唯一的解释.这种描述一定清晰的,不会让其他人产生歧义的文字.
作为发明专利的审查.首先就是要避免在未来的诉讼中因为技术描述定义不清楚而造成请求人和被请求人所根据本申请阐述出两种甚至更多种解释,那将会耗费大量的时间用于对解释的证明工作,而无法真正将诉讼的重点放在对技术特征的比较上.
因此,在发明专利实审过程中,审查员严格或苛刻的要求精确描述,规范描述技术方案就是非常恰当的行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