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权应该对创造性有贡献,要保证所有有改进的点都进入从权,不能遗漏,在阅读时候观察细致,全部标出或摘出,尤其是其后叙述效果的技术特征,因为它们比较重要.
2:要注意逻辑关系,对某个技术特征限定的从权,其所引用的权项应该含有所述技术特征,在实施方式那里应该有对应的技术特征组合,否则也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要保证每项从权都能在实施方式或者发明内容处找到,或者干脆从实施方式入手写从权。此外,从权要避免重复限定,避免层次不同的保护范围出现在一个权项。
3:适合于所有技术方案的附加特征最好放在前面(例如独权就适合所有技术方案,就放在最前面,当然只是打个比方),放在后面要注意避免多项引用多项,那就要增加权利要求数目了
4:前几项从权可以按照重要性依次写入对独权中发明点的限定,形成梯度保护(独权写入的往往是最基本,最重要,同时也是改进最少的技术方案,该方案也可以是几种具体实施方式的概括,或包含对相同作用部件的功能性限定);因为案子往往不是只有一个发明点,其余改进部分不是本发明针对最接近现有技术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而做出的,是附加技术特征,就靠后一点。
5:权利要求(产品),无非是部件结构、相对位置、连接关系、数量尺寸、作用功能,叙述时从大到小、从中心向边缘、从抽象到具体,只要可以讲清楚,顺序倒在其次,一条条写,尽量简洁些即可,不要一定和标准答案一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