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审/无效/诉讼] 请教一个关于专利侵权方面的问题

2008-8-28 19:30
538514
borsch  中级会员 | 2008-11-22 03:22:08

Re:请教一个关于专利侵权方面的问题

查了一下,可能适用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148条1款:
148.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但是这里面仍存在问题:普通用户使用甲的方法专利并不属于侵权行为,所以套用这一法条仍有难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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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手  注册会员 | 2008-11-23 04:12:49

Re:请教一个关于专利侵权方面的问题

和我做的一个案子一样。

最好提供你的专利供大家分析一下,因为专利写法比较重要。

首先,使用方法的普通用户构成直接侵权。
其次,如果该方法已经由乙生产的手机的结构、功能所固含,则,乙构成对普通用户使用该方法的诱导和教唆,构成间接侵权。
再次,间接侵权在专利法等中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在最高院的一个会议讨论稿中有),但早有多个相关判例,如果要法律规定,就是楼上的那条。虽然此前对“没有直接侵权的情况下能否认定间接侵权‘存在争议并各有判例,但根据最近北京法院公布的判例精神,似乎倾向于只能在直接侵权发生的条件下才能主张间接侵权。意思是,如果你要诉讼的话,要拖个用户进来才行。当然,各地法院可能存在不同做法。

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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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ser2008  中级会员 | 2008-11-27 00:47:44

Re:请教一个关于专利侵权方面的问题

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如果产品说明中有使用专利方法的说明,则侵权。我参加过一个药物用途无效案例,就是如此。要是不侵权,谁会花钱无效别人专利?!
borsch wrote:
依照中国目前的专利法规,乙不侵犯甲的专利权。类似的例子有,甲拥有化合物X的某用途专利,乙生产该化合物,乙不侵犯甲的该项专利权。

但是,如果乙在自己的产品使用说明书或通过其他方式告诉消费者可以采用甲的方法专利中要求保护的方法打电话,这是明显不合适的行为,不知道是不是可以套用不正当竞争或是民法通则里面的条款?期待法律达人赐教!
专利代理人乙  注册会员 | 2008-12-1 21:11:51

Re:请教一个关于专利侵权方面的问题

George wrote:
告使用该手机的消费者,把手机厂商追加为共同被告,看看法院怎么判

那位有类似案例,可以晒晒

拜托啦,消费者怎么告?构成专利侵权的要件了吗?别想当然喽!
patentchina  高级会员 | 2008-12-2 01:55:43

Re:请教一个关于专利侵权方面的问题

技术特征未明确,没有办法判断是否侵权。

如楼上有说,若是 用户如何使用,可能涉及智力活动规则,连权利都没有获得,更谈不上是否侵权了。

若是用户使用手机时,手机的自动执行的某程序构成的方法,那还有的说。

楼主想判断是否侵权,要先判断是否能够授权。所授权的权利包括的技术特征是哪些。 判断侵权的产品是否包含这些技术特征。。。当然,如何取证是另一个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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