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odns  注册会员 | 2008-8-4 19:21:39

Re:无效请求程序中,审查机关可否在请求人主张的证据之外,主动追加证据?

没那么简单,你看到的只是系列案的冰山一角。
请求人于申请日前确实销售过专利产品的近似产品,而且人家也取了证据,专利权无效是跑不掉的,专利权人很清楚,即便决定被法院终局撤销,重新决定也改变不了专利权无效的结局。反证1-3是律师(为另案)诱证的手段。

请求人不承认反证1-3的三性(如果承认了会对请求人的另一件案子不利),并不将其补充为请求人的证据。我们认为复审委无权主动追加证据。
dingdong97 wrote:
专利权人自己提反证把自己陷进去了.

复审委有依职权审查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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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s0  认证会员 | 2008-8-4 21:28:56

Re:无效请求程序中,审查机关可否在请求人主张的证据之外,主动追加证据?

依职权审查原则的适用必须严格,“必要时,合议组可以依职权要求当事人针对其在规定的期限内主张的事实补充证据。必要时,合议组可以引入技术词典、技术手册、教科书等所属技术领域中的公知常识性的证据。\"  如果\'因专利权存在请求人未提及的缺陷而使合议组不能针对请求人提出的无效宣告理由得到有意义的审查结论的情况下,合议组可以依职权对请求人未提及的理由进行审查。”

显然,该依职权审查原则与请求原则、听证原则不一致,特别是会对专利权利人的利益造成实质影响和伤害.该案如果在二审中认定了\'没有经过专利权利人对依职权审查的证据内容进行充分陈述,复审委和一审中的判决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二审中可以认为:“原审法院在复审委存在程序违法问题上认定事实以及适用法律均有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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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odns  注册会员 | 2008-8-12 04:28:51

Re:无效请求程序中,审查机关可否在请求人主张的证据之外,主动追加证据?

二审判决维持无效决定了。高院的效率满高的,7/31开庭,8/4下判决。
我也只是知道结果,没看到判决书,据说高院认定了复审委在没有认定反证1-3是否为请求方证据的情况下,依此证据认定案件事实的作法不妥,但从结果上还是维持了无效决定。又一个重实体轻程序的判例,只可惜,现在的判决书基本不上网,我也找不到。
ACE  注册会员 | 2008-8-13 07:34:36

Re:无效请求程序中,审查机关可否在请求人主张的证据之外,主动追加证据?

合议组认为,反证1-3已经体现在本专利的申请日前,专利权人已经将专利产品销售给xxxx(亚洲)有限公司,虽然其反映的事实对专利权人不利,但由于反证1-3是专利权人自己提交的,专利权人应该承担其主张的事实所产生的不利后果;在口头审理时,专利权人提交了反证4、5用于证明本专利产品在申请日前处于等待抽检然后销售的状态,合议组认为,正如专利权人自己所述,检验后销售并不是国家强制性的,那么上海测试中心作出的检测报告也不能否认在检测报告作出前本专利产品业已销售的事实,至于上海市住宅协会的推荐证书并非销售时必备的材料,不能否认在本专利申请日前已销售专利产品的事实。
综上,合议组认为,专利权人提供的反证可以说明在本专利的申请日前本专利产品已经销售给xx公司,而奇胜公司既然没有保密义务,也就具有将本专利产品销售出去的可能性,因此,本专利在申请日前已经处于公众想得知就可以得知的状态,也就是说,本专利已经在其申请日前被公开。
因此,本专利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第23条的规定。
三、决定
宣告000000000000.0号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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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涂代理做糊涂案~呵呵~~~~
打官司的不是专利代理人,而是律师吧?要不就是老代理人,200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以前的。
adong_ip  注册会员 | 2008-8-14 00:56:29

Re:无效请求程序中,审查机关可否在请求人主张的证据之外,主动追加证据?

呵呵,可能专利权人的代理人与请求人有某种君子协定,^_^^_^。
adong_ip  注册会员 | 2008-8-14 01:07:58

Re:无效请求程序中,审查机关可否在请求人主张的证据之外,主动追加证据?

应该可以主动增加,

请看《审查指南》对依职权审查原则的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对所审查的案件依职权进行审查,而不受当事人提出的理由、证据的限制。
《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一章2.4节

不过实践中,复审委一般不会主动去找证据,本案中专利权人提交的反证证明的事实对其不利,复审委也只是对事实的一个基本认定,不属于主动增加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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