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用新型的公告印刷费应缴多少钱?
2、什么时侯缴纳?
事实上国家知识产权局没有收取这项费用。
受理时的缴费通知书的肯定没有这项费用。那么看一下《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吧: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及专利局第75号公告的规定,申请人应在X年X月X日这前缴纳下列费用:
第X年度年费 600元
专利登记费 200元
专利证书印花税 5元
已缴费用 0元
应缴费用 805元
也就是说《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中也没这项费用。
那再看一下75号公告吧:
(十二)专利登记、印刷、印花费
实用新型专利 205
细则90条1款3项提到“公告印刷费”,但该条款并未指明针对实用新型专利。
细则95条提到“公告印刷费”,但该条款并未指明针对实用新型专利。
指南五.二.1(3)提到“公告印刷费”,但该条款并未指明针对实用新型专利。
结论
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均未规定针对实用新型专利收取“公告印刷费”,国家知识产权局也未收取该费用(见《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
以75号公告为依据,实用新型专利可以收取“印刷费”,但期费用标准是0元。
(专利登记、印刷、印花费总额为205元,专利登记费200元,印花税5元,===>印刷费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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