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救不容易,跨国公司的专利诉讼都非常有经验.他既然已经起诉你了就肯定实现调查了有关这个专利的资料,以及咨询过如果起诉后胜率的问题.这种公司很少打无准备之仗的.
另外使用公开的证据的确不太好做,现在在做无效诉讼的时候都非常不喜欢以至避免使用实物证据.因为证明在多少年前使用公开是非常烦琐的而且证据在时间确认上会出很多纰漏.难以避免被对方推翻.我在做无效的时候就碰到过很多类似的情况.
整体来说楼主你们属于一个劣势地位.我也碰到过这种情况,现在给你几点当初我们处理中的一些思路.
第一就是拖延时间.电子软件类专利诉讼首先有个难点就是知识结构复杂,作为和议组或者法院都很难透彻的了解技术.所以双方证据论点都具备一定的模糊性,这本身就给最后判决造成很大障碍,所以楼主要是作为无效请求人应该尽量准备大量证据,把无效诉讼打成一个拖延性的诉讼.用时间消耗来换取和解谈判的机会.
第二就是这种PCT或者要求外国优先权进入中国的专利都有一个通病,就是在翻译的过程中由于翻译人员对技术的不透彻理解而造成中文专利文件的技术错误和文字描述歧义.很多原文中的下位概念或者唯一解释在翻译后都成为上位概念或者具备了多种解释,请你们仔细的研究涉案专利的中文文件,尽量找出这些歧义和错误,已作为诉讼时辩护的立足点.
第三就是积极寻求谈判和解的机会,庭外化解应该是最好的结果.或者把案子拖到不了了之,当然如果你们可以找到文字类公开证据一举破掉这个专利最好不过,那还是要看你们的委托代理人的辩护水平以及运气了 |